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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法上要避免过分强调或人为分类——中央音乐学院作曲系姚恒璐教授谈作曲

时间:2013年05月20日来源:中国艺术报作者:解 瑂

  技法上要避免过分强调或人为分类——中央音乐学院作曲系姚恒璐教授谈作曲

  哪怕我们的时代不产生“大师”,我们也应当将音乐创作的精神和实践经验积累下来、留给后人。

  中央音乐学院作曲系博导、中国音协音乐分析学学会副会长姚恒璐教授主编的《作曲技法的技术训练》一书,最近由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该书在传统作曲技法训练教程的基础上,突出现代作曲创作思维与手段,以作者长期教学与科研的学术成果,为非作曲专业的音乐院校学生和热爱音乐创作的读者,由浅入深并系统化地给予知识与能力的教授与训练,成为该领域带有突破性并具有普及意义的一本新教材。为此,笔者就当前作曲专业教学方面有关话题采访了姚恒璐教授。

  解:目前,在作曲专业教学中,传统的“四大件”课程存在明显的彼此割裂、互不联系的现象,延伸到学生作品分析与创作,导致技术细节与整体结构布局脱节的弊端,教学不能与之适用。尤其进入到高年级学习近现代作曲技法时,学生又进入与传统“四大件”创作原则完全相悖的创作理念与技法,因此陷入矛盾与苦恼中不得依从。

  姚:就学科建设而言,目前我国音乐院校绝大部分作曲专业的学生,中学阶段就已经接受过3-5年的专业训练,进入大学阶段,对原有作曲“四大件”的课程就存在着部分重复现象,对此,应当从音乐附中到大学阶段统一来研究、安排作曲的教学进度。比如,音乐学院的大学课程,曲式要等二年级才上,复调、配器有的在三年级才有。而大多数学生在三年级开配器课之前就已经接触了室内乐的创作,一年级的创作就已经涉及到近现代风格和民族风格的写作问题。因此,教学内容的陈旧以及部分技术理论学习与创作实践的脱节令学生感到不满足。

  解:您认为这些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姚:学生的知识结构有待更新,教学内容需要合理的布局。如在一年级可将附中所学的传统和声课重复内容一带而过。在作曲系一年级甚至高中阶段即应开设旋律写作和复调课,尽早培养学生多声部线条和对位的内心感觉,规范和完善学生的多声部写作。二年级安排曲式、配器课程。三年级内完成传统“四大件”的学习。三、四年级即可开始学习一些成体系的当代作曲技术理论,如近现代和声、近现代复调、近现代音乐分析、近现代配器等。从“创作有当代中国特色的音乐作品”这一角度来看,还应当迫切地将“中国民族和声的写作基础”、“中国民族音乐技术理论分析”作为必修课开设,从民族性到时代感等诸方面解决多声部音乐写作中的音乐语言问题。另外,提倡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打破传统一对一授课方式,增加学生参与的环节;加强外文学习的专业针对性;增加本科作曲专业毕业生学位论文的设立,对于进一步改善作曲专业教学效果与学生全面素养的培养,都具现实意义。

  解:您长期担任国内最高音乐学府的本科和研究生导师工作,又十分关心学科建设的改革与完善。借鉴国外同领域教学特点,您认为我国在专业学科建设中,有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建设性意见?

  姚:由于国内音乐院校依然存在着以行政管理代替学科建设、没有按照学术发展的规律制定有效的学术规章制度的弊端,在学位授予方面的种种学术标准和学位制度的严谨性方面也存在着很多遗漏和隐患,亟待从以下5个方面加强有关学位制度的建设:一、规范教育系统学位术语的概念;二、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三、设立音乐类学位的学术水平标准;四、加强学位制度的优化管理;五、采取正确的观念与措施。应当通过学位制度的完善,使得各地各类音乐院校办出各自的特色,而不应当是“百校一貌”,从而形成中央、地方互补性的高等音乐专业化的教育网络。以具备法律意义的聘任制和相应的待遇为动力,主动办学,创意办学,才能不断地调整教师的多元知识结构。相对于高学位而言,社会更加需要和青睐的是那些能够从事独立研究、充满创造力、高能力的专业人才,这是我们强调“健全学位制度”的根本所在。

  解:您从最初完全接受传统作曲理论到一步步掌握现代创作技法并以此实践,以自己的心路历程,强调了一个时代的变化对于作曲家形成成熟创作观的影响。

  姚:从传统作曲技法逐渐演变到20世纪、21世纪新的作曲观念、创作技法,这中间首先是音乐创作中的表现需求和审美态度决定着作曲家的技法实施。音乐的表现功能以及作曲家主观意识及其对外部客观世界反映的层面和深度,才是作曲技法实施的依据和产生的动力源。从音乐创作的实践来观察,观念决定着方式,方式引导着实践,实践产生出音乐创作百花齐放的局面和多样化的音响形态。

  解:在当今信息发达、流派纷呈的多元文化时代,我们与世界的距离在哪里?

  姚:作为中国当代作曲家,我们缺乏如同西方的古典浪漫时期的大量音乐创作的积累,也缺乏像印象主义、新古典主义、民族乐派时期那样的音乐创作多样化风格的实践。从普及性的创作一跃为与世界同步的新音乐实践,在其积极意义的背后还隐藏着诸多艺术方面的缺憾和文化审美方面的遗漏,如此带给音乐创作的某种历史“割裂感”。因此在现阶段,多风格多层面地体现音乐创作的表现领域,是非常必要去经历和带有补课性质的做法。在音乐创作的技法风格论述方面,避免过分地强调或人为分类,才能达到创作中的技法综合、风格融合的理想境界。我们还应当承认,目前我们的音乐作品从数量到质量与成熟的西方音乐创作相比,还有巨大的差距。音乐创作群体主要的问题表现为,在强调个性化的同时,缺乏整体审美意识和创作实践在风格规划方面的终极目标,以独立的个人行为为主,缺乏内部交流,加之音乐创作的评论缺失,很难在短期内形成成熟的外部环境和积极发展的态势。

  解:您认为一个学习作曲专业的学生,理想与责任是什么?

  姚:社会上种种消极的影响在腐蚀着创作的机体,权钱的势力在左右着创作的导向,身为精神的产品,却受着精神方面的干扰而不能以艺术的本体规律去实施和发展,诸如此类,问题甚多。艺术创作的生态环境不能不影响到我们的创作实践和积累发展,哪怕我们的时代不产生“大师”,我们也应当将音乐创作的精神和实践经验积累下来、留给后人。多一些内在实践的积累,少一些表面轰动的效应,要同社会中的整体浮躁中脱离出来,冷静和清醒才会产生力量,这正是创作规律赋予我们的秉性。无论艺术作品的规模大小,都可以反映出其中的艺术气质和审美取向。能够体现出艺术的品味和时代的精神,才应当是音乐创作中关注的主要方面。


(编辑:黄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