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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环境需公众参与

时间:2013年03月13日来源:《中国艺术报》作者:盛小云(全国政协委员、评弹表演艺术家)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中国在经济、社会和环境建设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同时,我们也看到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中国很多城市也出现了建设用地紧张、食品安全和工业污染事件频发等新情况新问题,这些都给城乡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新的要求,需要我们创新思路并加大力度予以解决。

  探查出现这些事件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近二十年来各级政府部门片面追求经济发展,为完成经济指标而忽视环境保护工作。在中国环境“整体恶化、局部改善”的背景下,前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首次明确将环境保护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绩考核,并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这是对环境保护工作在政府层面进行的有益探索。

  但是,环境保护工作仅从政府内部进行考核是不够的。近期,我们对西方国家环境管理政策和措施做了调研之后发现,环境保护成效显著的国家和地区都十分重视公众参与,在法律制度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涉及公众利益,而我国的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却相当薄弱。近年来我国频繁出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直接引起群众的不满,甚至导致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环境公众参与程度太低。

  因此,我们建议应建立公众参与环境决策制度保障体系,建设公众参与平台、发挥公众参与在环保项目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加强环境项目建设过程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通过公众参与环境敏感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切实控制环境污染项目和减少各类污染事件的发生。


(编辑: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