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禁拍“烂剧” 最好由市场说了算
日前,北京市广电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首都影视产业联盟秘书长李伟透露,明年将启动成立联盟的专家评审机构,该机构将负责第一时间审核剧本,“烂剧本”将不予投拍影视剧。(相关报道见华西都市报)
广告学上有这种说法:广告比连续剧好看。禁止在电视剧中插播广告的规定出台后,有网友不无调侃地说,应该是“禁止在广告中插播电视剧”。这些都很形象地说明了,在商业利益驱动下,荧屏充斥的烂剧已极大挤压了人们收视娱乐的空间。影视产业联盟启动专家评审机构,正是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从某种意义而言可谓大快人心:从源头杜绝低质剧本拍成影视剧,既能使人们文化生活得到保证,又能避免重复拍摄,浪费更多社会资源。
不过大家都知道,凡事过犹不及。成立评审机构初衷尽管很美好,但当制度设计难以顺应实际需要时,就很容易留下可供钻营的缓冲空隙,造成权力、资本的相互勾搭,从而演变成事实上的“评审”垄断,给专家制造寻租的土壤。因此,与其将审核“烂剧”的权力赋予专家评审机构,还不如将淘汰“烂剧”的权力交还给市场。由观众通过自主选择来实现优胜劣汰,让被称为“万恶之源”的收
视率真正发挥作用,指挥剧本拍摄的方向和成为评判剧本好坏的标准。
各司其职,恪尽职守是现代行政体系中,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基本要求。任何超越职能范畴的举动都可能遭到诟病,也只有依法行政依法行事,让市场主导影视产业的发展方向,才能避免“好心办坏事”的乱作为,以及“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不作为。当然将影视剧交给“无形之手”的市场,并非就是包治荧屏百病的良方。作为主管部门,还应切实行动起来,运用法律赋予的权限对市场进行适当干预修正。比如,审查影视剧中涉及的法律禁止和有违道德的内容。
让市场的归于市场,让行政的归于行政。剧本好坏的界定标准,不应该由行政部门说了算,也不应由少数评审说了算。而是应该由市场资金流向说了算,由观众说了算。否则,荧屏跟风的虚假繁荣,可能嬗变成迎合少数专家口味的另一种怪象。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曾说: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既讲节约,又讲效果。因此,要让真正的“烂剧”被荧屏流放,关键还在于增加拍摄“烂剧”的成本。毕竟资本尤其是“自己的钱”是逐利的,在投入与产出不成比例时,形成劣币驱逐良币就成了伪命题。
(编辑: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