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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余”古今谈

时间:2013年02月18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彭利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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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事自河南出差回来送我一本巩义市康百万庄园的小册子,第一篇就是《留余匾》。

  “留余匾”为中华名匾之一,与“正大光明匾”和“山海关匾”并列号称中国三大名匾。此匾长1.65米,宽0.75米。造型犹如一面迎风招展的黄色旗帜,金底黑字。全匾共计174个字,除标题“留余”二字为篆书外,其余均为字体流畅的行楷。该匾是同治年间进士牛瑄所题,制于1871年,已有100余年历史。该匾是康家训示家中子弟的家训匾,是儒家“财不可露尽,势不可使尽”中庸思想的集中体现,至今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匾文写道:“留耕道人《四留铭》云:‘留有余,不尽之巧以还造化;留有余,不尽之禄以还朝廷;留有余,不尽之财以还百姓;留有余,不尽之福以还子孙。’盖造物忌盈,事太尽,未有不贻后悔者。高景逸所云:‘临事让人一步,自有余地;临财放宽一分,自有余味。’推之,凡事皆然。坦园老伯以‘留余’二字颜其堂,盖取留耕道人之铭,以示其子孙者。为题数语,并取夏峰先生训其诸子之词以括之曰:‘若辈知昌家之道乎?留余忌尽而已。’时同治辛未端月朔愚侄牛瑄敬题。”

  留耕大人王伯大的《四留铭》释文:“留有余地,不把技巧使尽以还给造物主;留有余地,不把俸禄得尽以还给朝廷;留有余地,不把财务占尽以还给老百姓;留有余地,不把福分享尽以留给后代子孙。”大概老天爷反对贪得无厌,做事过分。因为太过分了,没有不留下悔恨的。明朝隐士高景逸说过:“遇事让人一步,自然有周转的余地;遇到财务放宽一分,自然就有其中的乐趣。”推而言之,所有的事情都是如此。坦园老伯把“留余”二字题于匾额,挂在堂上,大概就是采用留耕道人的《四留铭》来告谋诫他的后代子孙吧!为你们写这几句话,并取夏峰先生教训他儿子的话,概括起来说:“你们这些后辈知道发家之道吗?那就是凡事留有余地,不做尽做绝罢了。”

  此匾外观不是常见的矩形,上部和下部各留有一块缺口,看起来像是一本开卷的书,又像是一面招展的旗帜。有人解说:上留天,下留地。从形式上看,我们书法人在创作中“疏能跑马,密不透风”和“留白留气”等布局谋篇的章法与此相通。

  上留天,下留地,核心是训导子孙做事要留有余地。“留余匾”的内容自然包含了中庸思想,留给人以许多启示。江河有涨落的余地,才不至泛滥成灾;留点余地,是艺术的定律,擅画者留白,擅乐者惜声;留点余地,是生命的智慧,距离产生美,友谊之树才有伸枝展叶的空间,爱的港湾才有容纳波浪的空隙,生命的律动方能蓄积不绝如缕的动力。可见“留余”的精髓是水满则溢,月盈则亏。物极必反——这是自然之道,也是关乎生存发展的哲理。“留余”就是凡事都要有度,适可而止,恰到好处;做人要“仁善厚道”,不可褊狭极端,更不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这就是“度”。万事万物皆有度,度是保持自己的质的数量界限。我们常说:过错。什么事都不要过,过了就是错。

  “留有余,不尽之巧以还造化”,其本意是不把技巧使尽以还给造物主,但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不要把大自然给我们的一切美好的东西悉数归己。“留有余,不尽之禄以还朝廷;留有余,不尽之财以还百姓”。留有余地,不把俸禄得尽以还给朝廷;留有余地,不把财务占尽以还给老百姓。试看近日,中央广播电台、新浪微博的头条消息都报道着陕西书协发生的事情。陕西省书法家协会因“领导阵容庞大”“膨胀得厉害”且“官员扎堆”,引发轩然大波。网站上公布了第四届主席团成员名单,其中正、副主席、名誉主席共45人,加上正、副秘书长、顾问,主席团成员达62人,引起网民关注。皆因“留余忌尽”之训早已忘到脑后甚至根本无知。书法本是文雅之事,一旦有了利益就变味了。记得中国文联原党组副书记李牧先生曾对笔者说,协会工作如带有“私”和“利”,就会把风气带坏。我赞同此说法。

(编辑:单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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