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中国文联发布《文艺工作者广告代言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引起文艺界积极反响和思考,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讨论。
中国文艺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消息引起广泛关注
《自律公约》明确提出坚决抵制谋取非法利益、偷税漏税、签署“阴阳合同”、索取“天价片酬”、存在低俗庸俗媚俗现象、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存在抄袭剽窃等不良广告代言行为。这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一段时间以来,文艺界广告代言屡屡“翻车”,不断出现的问题代言既给大众生活带来困扰,也给文艺界行风造成不良影响。
《自律公约》对九项不良广告代言行为提出坚决抵制 新华社制图
《自律公约》在中国文联官网中国文艺网及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新华网、光明日报、央广网、中国文明网、中国青年网等多家媒体以及全国文联系统通过各种渠道和平台报道转发。“向不良广告代言说不”也成为微博热门话题。除转发报道外,新华社、中国日报网、法治日报、经济参考报等媒体还发表了评论文章,展开讨论。同时,中国广告协会积极响应,对《自律公约》深表认同,网民也纷纷留言、点赞。中国文联发布《自律公约》,重在加强行业自律,推进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和文艺界行风建设。《自律公约》的发布引发热烈反响,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对约束文艺工作者广告代言不良行为的支持,对文艺界风清气正的期待。
网友热议
老陈头:坚决支持,行善积德!
论酒茅台镇:坚决支持,净化一下这个圈子的空气很有必要。
来杯燕麦拿铁-: 支持!
颜大白Dy: 向不良代言坚决说不!
Lorna芥末:支持! 早该管管了!
小福星kitty: 要保护原创啊!
莉莉YJL:支持支持!
西柚多多乐:挺好,下一步请出台加强粉丝管理、倡导积极健康的饭圈文化的自律公约。
軍魂永驻:名人(明星)做广告代言不能夸夸其谈,恶意夸大产品作用及品质,误导消费者。
沉鱼乐雁:读《文艺工作者广告代言自律公约》有感而作。自律公约是底线,广泛宣传要记清。自觉守约莫跨越,认真执行显生命。一尺刻度明标准,三德核心照君行。文艺本为高尚事,德艺双馨闪霓灯。
文艺工作者肩负着启迪思想、陶冶情操、温润心灵的重要职责,承担着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文培元的使命,责任重大,社会影响力广泛,公众关注度高,示范效应强,不仅在广告代言上,而且其他各方面都应该加强自律,树立良好形象,起到表率作用。特别是在诚实守信、尊重知识产权、遵守职业道德方面,社会各界对文艺界寄予更多关注,有着新的要求。就在中国文联《自律公约》发布前不久,郭敬明时隔多年就《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作品《圈里圈外》一事在微博道歉,接着,于正也在微博就《宫锁连城》当年侵犯《梅花烙》版权,向琼瑶道歉。即便如此,也未能取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完全谅解。《自律公约》发布才两天,演艺界又曝出演员郑爽境外代孕、曾欲弃养事件,引起舆论热议和公众广泛关注。广电时评发文称不会为丑闻劣迹者提供发声露脸机会。同时,行业协会和媒体不约而同发声谴责。一时间,网民声讨,粉丝脱粉,品牌方也纷纷终止合作关系。就在此期间,中国视协召开电视界行业行风与职业道德建设研讨会,直指电视界各种违法违纪失德失范现象,称虽数字比例不高,但负面效应突出,绝不能听之任之。这一桩桩一件件都进一步告诫我们,文艺工作者一定要加强自律,遵守职业道德,守住从业底线,否则终究是害人害己,自毁形象,在搅浑文艺界这潭清水,误导大众,败坏社会风气的同时,也会断送自己的文艺之路。
唯有自律,艺术生命才能常青。许多文艺工作者之所以成长为艺术家,受到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爱戴,就是因为几十年如一日,严于律己,崇德尚艺,潜心耕耘,德艺双馨。德和艺如车之双轮、鸟之双翼,缺一不可,相得益彰。但,“做事先做人,做人先立德”,“德”尚在“艺”先。对于文艺工作者而言,只有自觉树立高远理想,培养高尚情操,才可能在艺术之路上走得更稳行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