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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消费如何带来新增长

时间:2013年09月17日来源:《光明日报》作者:张慧光

文化消费如何带来新增长

——拉动北京文化消费的思考与对策

  扩大文化消费,以消费带动供给,是实现首都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重要路径。在当前形势下,北京需要紧紧抓住文化消费发展面临的新机遇,引导和促进文化消费,将文化消费培育成为首都新的经济增长点。

  文化消费助推文化强国建设 

  文化消费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显著标志。改革开放以前的中国,文化消费是一种“奢侈品”,文化产品匮乏,文化消费更是无从谈起。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文化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文化消费已经从探索培育阶段向快速成长阶段过渡,文化消费已经开始成为百姓家庭日常生活中的经常性支出。仅以北京为例,文化消费的支出已经占到家庭总收入的10%以上,且发展势头相当强劲, 2012年北京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增速超过25%。

  文化消费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文化消费与文化生产相对应,是社会生产与社会消费这一基本经济关系在文化经济领域中的体现。就发展文化产业而言,文化企业能否做强做大,投资是否有效益,从根本上讲,取决于是否有发达成熟和旺盛的消费市场。只有在市场化前提下,消费者掏出真金白银,才能使企业生产的产品真正成为商品,进入文化市场的循环之中,也才能激发创意,促进产业发展。

  文化消费是社会经济效益的试金石。文化产业具有多重功能,如传承文化、陶冶情操、发展经济、增加就业等,因此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发展文化产业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做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而两个效益的有机统一,必须通过文化消费的途径来实现。如果没有人来消费,再好的电影只是拷贝,再好的图书只是印刷品,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等于零。

  文化消费应成为北京新的经济增长点 

  北京新的消费增长点在哪里?当前,北京正在进入产业转型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受全球经济形势影响,特别是在主动调控房市、车市的形势下,相关行业收入大幅下降,需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扩大内需。而扩大内需的难点和重点在消费,最大潜力也在消费,文化消费恰恰是一个重要的支撑点。北京文化消费这几年增长很快,市场潜力巨大,如果加以刺激引导,释放文化消费市场潜力,完全可以成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随着首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精神文化产品的消费需求越来越大。按照国际经验,当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均生产总值超过5000美元时,居民消费将进入精神文化需求的旺盛时期。北京的人均GDP在2012年已经达到13797美元,专家认为,北京文化消费即将进入快速增长期。

  北京作为国家首都、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高端文化人才荟萃,消费人群庞大,资源基础雄厚,营销渠道通畅,市场辐射力强,在促进文化消费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因此,北京应该在营造一个能够最大限度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的文化消费市场的同时,着力培养文化消费理念,引领文化消费意愿,激励文化消费行为,让文化消费常态化,成为居民一种新的生活方式。

  拉动北京文化消费的有效路径 

  一方面,北京普通居民保障性储蓄投入仍占主导,文化消费的支付能力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另一方面,首都丰富的文化优势资源还没有充分转化为有市场吸引力、受群众欢迎的优秀文化产品。可见,北京还缺乏把供需双方有效结合起来的文化产品供需平台。对此,政府应该积极引导,主动作为。

  一要丰富文化产品。要通过实施“文化精品工程”、文化创新资金引导、文化金融融合等手段,加大优秀文化产品生产的引导和支持力度,不分国企和民企,不分事业和产业,激发全社会的创造力,不断推出能够对消费者产生吸引力、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和一流的文化服务。

  二要培育消费群体。政府必须把保障基本的文化服务与培养文化消费习惯区分开来,让人们树立起文化消费是每个家庭的正常支出、个人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的习惯;要通过各种渠道,帮助市民养成花钱享受自己喜欢的文化产品的习惯。

  三要搭建供需平台。通过搭建起立足北京、辐射海内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需平台,使北京成为国内文化产品和海外文化产品进出中国的首发地和全国文化产品的集散地。定期举办文化产品交易和促进文化消费方面的活动,逐步打造起对供需双方产生强大吸引力、在海内外有强大影响力的文化消费平台。

  四要完善消费市场。进一步加快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重点发展图书报刊、演出娱乐、影视剧、动漫游戏等产品市场;进一步完善北京国际电影节、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春秋两季首都电视节目推介会等交易平台;推动设立北京文化创意产业交易平台、北京文化产权交易所、中国艺术品交易中心;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健全中介机构,对文化创意产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予以行业保护。

  五要扩大消费领域。加强对市民文化需求和文化市场消费的调查研究,创造和提供适销对路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建书店、剧场、影院等文化设施。积极引导文化与教育、体育、旅游、休闲等结合的服务性消费,以及文化与科技相融合的新兴文化消费;引导文化设施和重要交通节点周边配置便民商业设施,推动文化产品销售和服务向大型购物中心、售卖场及大型社区延伸。

  六要配套消费政策。制定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差异性、可操作性的促进文化消费政策体系,对文化事业领域的公益性文化产品,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对居民实行免费消费;对文艺院团剧场影院补贴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刺激文化消费。同时,借鉴其他领域的好政策、好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先行先试。

  (作者系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


(编辑: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