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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认识文艺的意识形态属性

时间:2013年09月17日来源:《人民日报》作者:仲呈祥

充分认识文艺的意识形态属性

——学习习近平同志“8·19”重要讲话的体会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文艺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组成,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充分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鼓励和文化支撑的作用  

  习近平同志在“8·19”重要讲话中强调: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我们知道,文艺是人类的审美意识形态,文艺工作因而也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组成。习近平同志关于进一步做好极端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社会主义文艺的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了明确的理论指南和强大的思想武器。学习贯彻好这一指示,对于促进社会主义文艺的健康、持续繁荣,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和深刻的现实意义。

  恶搞历史、颠覆经典、过度娱乐化、盲目西化等不良倾向,从根源上说,都与没有正确认识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有关

  毋庸讳言,近年来,出现了一种竭力消解文艺的意识形态性、甚至公开主张否定文艺的意识形态性的言论和思潮。有人以鄙弃的神情和眼光挖苦贬低弘扬主旋律的文艺创作,斥责其是“从属于政治”的意识形态产物;有人以超然于世的姿态,标榜“真正的文艺”乃是表现超越政治属性和意识形态性的人类“普适价值”的作品;有人片面夸大文艺的娱乐功能,淡化甚至取消文艺的意识形态教育功能,宣扬“唯票房”、“唯收视率”、“唯码洋”论……凡此种种,不一一列举。可以说,文艺界屡屡出现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的恶搞历史、颠覆经典、过度娱乐化、盲目西化等不良倾向,从理论上挖根源,都与这股竭力消解文艺的意识形态性、甚至公开主张否定文艺的意识形态性的思潮有关,都与没有科学认识和努力践行文艺是人类的审美意识形态、文艺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有关。

  把握文艺作为意识形态的独特性,防止和反对二元对立、非此即彼、好走极端、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和错误做法

  马克思主义认为,意识是现实存在在人的头脑中反映的产物,又反作用于现实存在。一般来说,意识可视为人的知、情、意的统一体。“知”指认识,即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情”指情感,即主体对客体认识评价过程中灌注的喜、怒、哀、乐;“意”指意向,即主体认识评价客体后的信念和追求。社会愈发达,人类愈文明,则主体对客体反映的意识就愈多样、复杂、深刻。人类不可或缺地以文艺方式把握世界形成文艺意识。人类的文艺意识中,既与“知”相关,更重“情”的表达,尤在“意”的取向。文艺确为人类审美地把握世界的情感意向活动,是真真切切的审美意识形态。其宗旨在于化人养心,坚守人类神圣的独特的精神家园,“提高民族精神素质和塑造高尚人格”。

  当然,确认文艺是人类社会的审美意识形态,同时必须确认文艺在诸种意识形态中的独特性。文艺的特质在于以审美方式即通过塑造形象来表达人类对社会生活的认识理解、对人生情感道德的价值追求。优秀的文艺作品创造的真善美和谐统一的艺术形象,不仅给人以对历史与现实的认识启迪和对情感道德的净化提升,而且还给人提供健康向上的审美娱乐。文艺既切忌公式化、概念化,切忌政治化、一般意识形态化;又切忌过度娱乐化、娱乐至死化,切忌非政治化、非意识形态化。我们应当与时俱进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美学观与辩证法,以科学发展观倡导的全面辩证、兼容整合、执其两端、把握好度的和谐思维,实事求是地做好文艺这一独特的审美意识形态工作;防止和反对那种二元对立、非此即彼、好走极端、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和错误做法。

  不强化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对其他文化的借鉴、化用就无从谈起

  做好文艺这一独特的审美意识形态工作,“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文艺观、美学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事业中的指导地位确须大大加强。那种否认文艺是人类审美意识形态的理论主张,本身就是一种背离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令人忧思的是,在这种理论主张的推波助澜下,在文艺理论批评中,食洋不化,东施效颦,把西方的一些时髦理论奉若圭臬,不顾国情,生搬硬套,以证其“放之四海而皆准”;在文艺创作中,轻贱中华民族优秀的审美传统,盲目模仿,效仿西作,脱离中华民族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不是说,不能学习借鉴西方文论中适合中国国情的有用的东西;而是说,以开放包容的心态,对西方文论“见好就拿”,关键在“拿来就化”,这“化”的功夫,尤为紧要。靠什么去“化”呢?靠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去鉴别、去消化。不强化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这“化”就无从谈起。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讴歌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才能更好满足人民的需求

  做好文艺这一独特的审美意识形态工作,必须按照习近平同志指出的:“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必须坚持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激发全社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令人欣喜的是,近几年来,文艺界出现了一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有思想的艺术与有艺术的思想和谐统一的优秀作品,如电影《周恩来的四个昼夜》、《中国合伙人》,电视剧《寻路》、《媳妇的美好时代》等等,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但是,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这样的优秀作品都还远远不能适应伟大时代和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我们要旗帜鲜明地扶持鼓励那些导向正确、富于才华的文艺家创作更多更好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讴歌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优秀作品。

  把精神生产完全等同于物质生产,只讲市场导向而放弃价值导向,这就为文艺创作的过度娱乐化大开方便之门

  做好文艺这一独特的审美意识形态工作,还必须按照习近平同志提出的,“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服务群众同教育引导群众结合起来,把满足需求同提高素养结合起来。”作为人类的审美意识形态,古今中外的一切优秀文艺作品,“都是既反映人民群众精神世界,又引领人民群众精神生活的”。文化化人,艺术养心,重在引领,贵在自觉。以高度的文艺自觉和文艺自信,在服务群众的基础上提高引导,在提高引导下去服务群众,这才是真正地坚持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时下有一股“唯票房”、“唯收视率”、“唯码洋”风,且不论这“票房”、“收视率”、“码洋”的统计是否科学和准确,这种不讲“服务群众”、不讲“教育引导群众”、只讲“满足需求”、不讲“提高素养”的主张和实践,其理论根源便是否认了文艺的审美意识形态属性,而把文艺这种人类的精神生产完全等同于物质生产了。这种只讲“市场导向”而放弃“价值导向”的倾向,为文艺创作的盲目西化、过度娱乐化大开方便之门。譬如,荧屏上出现的以凶杀、打斗、色情营造感官生理上的刺激感去冲淡乃至取代文艺的精神美感的倾向,就是打着“票房高”、“收视率高”的旗号大行其市的。为了匡正这种偏向,我们应该坚持文艺作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当不能统一时,要用政策和舆论去扶持那些社会效益好、经济效益一时并不好的优秀作品。切勿再为那些社会效益并不好、经济效益好的作品鸣锣开道。这样,文艺才能充分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鼓励和文化支撑的作用。


(编辑:单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