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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共图书馆将开始评估定级

时间:2013年03月21日来源:人民日报作者:王珏

   为进一步加强对图书馆事业的管理,推动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文化部今年将在全国开展第五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

  据了解,评估定级工作由文化部公共文化司负责组织实施,各省(区、市)文化厅(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的评估定级工作。2013年4月—5月对市、县级图书馆进行评估;6月—7月对省、副省级、计划单列市图书馆进行评估;7月底前,各地文化厅(局)将市、县图书馆的评估结果和总结报告报送文化部公共文化司;2013年底前,经审核并征求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意见后,确定上等级图书馆名单,并命名一、二、三级图书馆,11月在上海浦东举行的2013年中国图书馆年会上对评估定级工作进行总结并为上等级图书馆授牌。

  


(编辑: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