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音乐收费面临“三座大山”信海光
简而言之,就网络音乐收费来说,有三座大山需要移除。其一是民意的大山。在网上免费收听或者下载音乐,已经是中国网民多年以来的习惯,不管这种习惯是否合理,但总归是一种客观现实,相关网络音乐平台能否扛得住是个疑问。其二是技术的大山,但至少从目前看,技术上还很难解决这个问题。其三是法律的大山,如果技术无法保证正版音乐的传播,则法律将成为唯一依靠。但事实是,在互联网时代,人们对盗版的高容忍度使相关法律几成空文。
因此,要真正实现网络音乐的全面正版化,还须放弃“征税式”思维,开辟创新之路。比如电视业的盈利模式就可借鉴——观众收看电视是免费的,但电视剧制作者却可以通过把节目出售给电视台获得回报。
从这个角度讲,高晓松们要从网络音乐中获取更多收入,与其向网民抽成,不如重新规范产业上下游各环节的利益分配,先拿回应该属于自己的那块蛋糕;与其顶着三座大山收费,不如先试试是否能从更符合互联网精神的“免费”模式中找钱。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谁来开发适合未成年人的游戏产品舒心萍
如果市场针对未成年人开发的网络游戏少,那么,众多未成年人就有可能接触那些不适合未成年人的网络游戏,就可能受到游戏中一些不良因素的影响。那么,究竟该由谁来开发适合未成年人的游戏?从游戏公司的角度讲,开发适合未成年人的游戏,可能利润低,由此积极性不高。此时,我们的文化部门、教育部门能否针对未成年人的需求,与网络游戏公司联合,适当加大一些投入,共同推出适合未成年人的游戏?要知道市场上、网络上适合未成年人的游戏少,自然就会使那些未成年人对大人玩的游戏感兴趣,就会偷着去玩一玩成人游戏。
其实,未成年人在我国是一个庞大的群体,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电脑、手机的普及,未成年人接触网络游戏的机会越来越多,兴趣越来越大。如果能够开发适合未成年人的游戏产品,其市场潜力还是很大的。
当然,开发未成年人的游戏,不能光靠网络游戏公司来自主开发,有关部门理应积极引导开发出更多适合未成年人的游戏,才能让未成年人远离那些大人玩的游戏,也才能避免他们过早地接触一些不该接触的东西,这对众多未成年人来说,既是一种健康保护,也是一种能力的提高,不仅让他们跟上科技时代发展的节奏,而且也能够从网络游戏中学到更多的知识和能力。
(来源:《西安晚报》)
建立健康的网络文学环境郭红松
网络文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网络文学作品良莠不齐,“妖魔化”现象严重、价值导向时有偏颇,问题不少。具体而言,目前的网络文学数量庞大、好作品少,大量的所谓作品是“复制品”,内容重复,相互抄袭现象十分普遍。很多作家或写作者出于功利性考虑,根本不考虑作品的质量、思想深度、艺术内涵,一味地迎合市场,什么火、什么赚钱就写什么。这样的作品基本没有多少营养价值,只是粗劣的文化快餐。
除此之外,现在很多网络文学作品社会责任感缺失,大多沉溺于宫廷争斗、男女情感、武侠游戏等。笔者承认,这也是一种文学表现,但是这些作品本身的价值及思想深度都有限,反映人民生活、社会主流价值观的东西少之又少。
网络文学的现状与问题恰恰说明它有着极大的提高和发展空间。政府和社会要建立健康的网络文学环境,为其创造更好的平台。有关部门应该加以正确积极的引导,把网络作家的文学创作与功利性、娱乐性加以区分,打击文学炒作,同时也要制定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盗版侵权行为,加大对网络侵权的惩罚力度。对学校、家长和社会而言,要让青少年正确认识网络文学作品,提高分辨网络文学作品精华与糟粕的能力。网络上的文学作品丰富多样,把握住了方向,就会比传统文学教育更易达到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