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美音乐奖,英文名称American Music Awards ,简称(AMA),它是美国最富盛名的音乐颁奖礼之一,由迪克·克拉克创办于1973年,与格莱美奖、公告牌音乐奖一起被称为美国三大颁奖礼。由于它评审方式的特殊性,它被认为是最能代表主流音乐的商业指标。
全美音乐奖与走精英路线的格莱美(由业内人士投票)和走数据路线的公告牌颁奖礼(依据Billboard的排名)不同,它的各奖项均由消费者投票评出,因此,在各种颁奖礼中,全美音乐奖被认为是最能代表主流音乐的商业指标。
全美音乐奖由迪克·克拉克创办于1973年,最初其特色是由多位主持人主持,迈克尔·杰克逊参与主持了第一届的全美音乐奖。后来逐渐跟其他颁奖礼一样,由一个主持人主持。 历史上,获得全美音乐奖最多的组合是“阿拉巴马”,他们获得过22座奖杯,而获得奖项最多的歌手则是独得26座奖杯的迈克尔·杰克逊。而迈克尔·杰克逊和惠特妮·休斯顿则一起保持着一届颁奖礼获得奖项最多的纪录。
格莱美奖得主是由娱乐产业成员们的投票所选出,而全美音乐奖则由唱片消费者投票决定。三大音乐奖(全美音乐奖、格莱美奖、告示牌音乐奖)互相竞争名望和收视率。格莱美奖将重点放在品质上,全美音乐奖及告示牌音乐奖则主打大众化。 另一个最大的不同是,全美音乐奖到目前为止都没有设置最佳单曲/专辑的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