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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合麦田诉KTV侵权放映47首作品

时间:2013年04月19日 来源: 作者: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发现自己享用著作权的47首音乐作品被一家歌厅的点唱系统收录,北京太合麦田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起诉维权。记者昨天获悉,歌厅所属公司一审被判赔太合麦田3.5万元后,向市二中院上诉。
  2011年,太合麦田公司出版发行了音乐专辑《太合麦田音乐卡拉OK精选100首》,其中收录了包括《我要你》等47首涉案作品。该专辑载明:本专辑内音乐作品之录音、词曲版权为太合麦田公司全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用作复制、演出、网络传播以及其它商业用途。
  太合麦田诉称,去年6月,公司发现北京七彩汇国际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未经授权许可,擅自在其营业场所提供的卡拉OK点唱系统中收录了上述47首音乐电视作品,侵犯了太合麦田享有的著作权中的放映权。故起诉要求文化娱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删除涉案音乐电视作品,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一审开庭时,文化娱乐公司未出庭应诉,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一审法院判决文化娱乐公司停止使用47首涉案作品并赔偿太合麦田公司经济损失3.5万元。该公司不服,提出上诉,称其在购买点唱设备及系统时已经支付了相应价款,对系统内自带音乐作品的使用是有偿使用,不是自行复制,没有侵犯太合麦田公司的著作权。
(编辑: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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