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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曲协开展“全国优秀相声、小品年度评选展演”活动

时间:2013年07月22日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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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鼓励和提升相声、小品创作水平,搭建学习交流展示的平台,凝聚广大相声、小品作者和演员,努力创作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相声、小品精品力作,不断满足广大观众对高质量高水平相声、小品节目的需求,中国曲艺家协会定于2013年7月至12月开展“全国优秀相声、小品年度评选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1. 参评作品应为近两年来新创作的作品(已在全国性相声、小品大赛中获奖、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全国媒体播放、播出过的作品除外); 

  2. 参评作品应具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较强的趣味性;报送的相声作品一般不超过13分钟,报送的小品应为喜剧小品,一般不超过15分钟; 

  3. 参评作品内容、题材不限,鼓励创新; 

  4. 参评作品应是在舞台上呈现的作品。 

  二、报送要求 

  1. 报送作品请以各团体会员和各专业艺术委员会为单位报送,中直单位可直接报送; 

  2. 报送作品要求为视频方式(要求DVD格式),报送时要注明作品名称、作者、表演者、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 报送截止时间:2013年9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报送时请注明“全国相声、小品评选”字样; 

  4. 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中国曲协组联部,邮编100083。 

  三、作品评选和修改 

  1.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报送的作品进行评选,从中评选出30个入围作品; 

  2. 主办单位将举行作品修改研讨会,邀请专家、作者和表演者共同对报送的作品逐一进行讨论修改; 

  3. 在反复修改的基础上,评委会将从上述作品中推选出部分作品于今年年底在北京举行“2013年度优秀相声、小品展演”。 

  四、表彰奖励 

  1. 本次活动将从评选出30个入围作品中再评选若干优秀作品; 

  2. 主办单位将对优秀作品和入围作品进行表彰奖励,颁发奖金、奖杯和证书; 

  3. 主办单位对在此次评选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团体会员授予“优秀组织奖”。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活动鼓励原创,如改编作品、合作作品另请注明并由本人妥善协调版权,如出现版权纠纷由参评者自行解决; 

  2. 本次活动将在曲艺杂志社和中国曲艺网等媒体进行专题报道,请关注相关信息。 

  3. 活动联系人:甄齐  哈达 

  联系电话:010-59759784  59759594 

中国曲艺家协会

(编辑:单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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