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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的文字,击碎了萎缩与暧昧之维,令人想起汉唐诗文里“如决大川,如奔骐骥”的气象。他于血色与悲剧里,唤回了消失的尊严与梦想,他的厚重感所昭示的哲学,让人读出了中国文化生生不息的隐秘。
莫言还没有出名的时候,就被孙犁发现了。孙犁从其文字里,感到了有趣的东西,便说了一些好话。我猜想那是作家之间的特殊感受,在基本的情调上,他们确有相通的地方,或者说,在精神气质上,他们重叠的部分也是有的。
但莫言没有走孙犁那样的路,虽然写了乡土里迷人的存在,却把视野放在了更为广阔的天地,与同代人的文学有别了。这里,有鲁迅的一丝影子,西洋现代主义的因素也内化其间,由此得以摆脱了旧影的纠缠。他对历史的记忆的梳理,有杂色的因素,从故土经验里升腾出另类的意象。不再仅仅是乡土的静静的裸露,而是将那奇气汇入上苍,有了天地之气的缭绕。先前的乡下生活的作品是单一的调子居多,除了田园气便是寂寞的苦气,多声部的大地的作品尚未出现。自莫言走来,才有了轰鸣与绚烂的画面感和交响的流动。这些在民国的文学也有,但还是零星点点的存在。莫言的规模和气象,已超过了民国许多作家,可以说是自成一路的摸索者。
他的选择,在上世纪80年代是一个亮点,既保留了左翼传统的因素,也颠覆了旧的模式。以布衣之躯,写天下众生,不是布道,不是为百姓写作,而是作为百姓的写作,于是就沉浸在泥土的深处,大地的精魂与地狱的苦难,都在其作品里以雄放的姿色出现了。
若是回想30年间的文学,莫言的探索有意味深长的所在。“文革”后的文学一方面是回归五四,一方面是向西方学习。莫言是二者兼得,择其所长而用之。最初的时候,许多批评家对其并不认可。如今读当年那些小说评论,当看出批评界的滞后。小说家的思维是没有固定的模式的。莫言很早就意识到流行的文学理念的问题,文学本来可以有另类的表达。他早期的小说就显示了一种从单一性进入复杂性的特点。《白狗秋千架》、《大风》、《断手》、《红高粱》、《透明的红萝卜》等作品于混浊、零乱里依然有素朴的美。那种对人性的珍贵的元素的点化,在维度上已与传统的乡土小说有别了。他最初的语言很质朴,是带着七彩的光泽的。后来发生变化,节奏也快了。意象的密度也越来越大,雄浑的场景和无边的幽怨,在文字间荡来荡去。这使他一度缺少了节制,作品的暗影有些漫溢。他对恶的存在的描述,显得耐心和从容,以致让一些读者无法忍受。不过,恰是这种对审美禁区的突围,一个辽阔的世界在他笔下诞生了。《丰乳肥臀》、《檀香刑》,就有诸多的醉笔,不羁之情的放逐里是回音的流转,乡间的逍遥的史笔,催生了一部快意的交响。这个特点在近年的《生死疲劳》里依然能够看到,一个亲近泥土而又远离泥土的莫言,给读者带来的是一种审美的快意。
我以为莫言的出人意料的笔触,是把时空浓缩在一个小的范围里。中国社会本来一盘散沙,村民是分散居住者多。莫言把战争、革命、城乡都置于一个调色板里,浓缩了几代人的感受,差异性与对立性浑然于一体。这达到了一种多维文化记忆的效果。略萨写秘鲁的生活,就是各类文化符号的组合。马尔克斯笔下的哥伦比亚,其实存在着多种语言文化的汇聚之所,零乱的如梦一般,神语与人语在一个空间。拉丁美洲的文化是混血的,于是有奇异的存在出来。那些混杂着宿命与企盼之火的村落、小镇,就有了神奇的意味。中国的乡下,是空旷死寂者多,无数灵魂的不安与期待的焦虑都散失到历史的空洞里了。而莫言却把那些零散的灵魂召唤在同一个天底下,让其舞之蹈之,有了合唱的可能。《红高粱》、《金发婴儿》、《酒国》等文本那些轰鸣的多声部的交响,表面上与域外文学的某种情态是接近,但实际上多了中国乡下的独特的精神逻辑。
这种审美的自觉,其形成是复杂的。他的敏感和执著,时时把自己从流俗里拉出,与模式化的表达距离遥遥。这里不能不谈到他的阅读兴趣。莫言喜欢鲁迅和俄国的巴别尔,这能够提供我们认识他审美特点的线索。鲁迅与巴别尔的小说,就是繁复的存在居多,绝不单一地呈现生活。巴别尔的作品,在画面背后里有多重意象,鲁迅也是如此。在莫言看来,好的小说家,在日常里能够看见灵魂里的隐秘,那些没有被表现和没有被召唤出来的存在,才是小说家要捕捉的东西。小说除了生活细节的清晰之外,还要有那些不确切性的隐含。巴别尔在《骑兵军》、《奥德萨故事》里所讲的一切,都是多民族、多风俗背景下的朴素的生活,但历史的复杂记忆在那个世界隐隐地闪动着。鲁迅其实颇欣赏巴别尔式的智慧,莫言也心以为然。他在一言多意的表达里,接近的恰是这样的传统。这个传统在思维方式与诗意的表达上,是与感知的惰性对立的。它不断挑战我们的认知极限,在跨越极限的瞬间,艺术女神的足音才能被人听到。
五四后的小说写到乡下的生活,平面者居多。要么是死灭的如鲁彦,要么是岑寂的如废名。惟有鲁迅写出了深度。莫言知道鲁迅的意义,他在精神深处衔接了鲁迅的思想,把生的与死的,地下与地上的生灵都唤起来了,沉睡的眼睛电光般地照着漫漫的长夜。《红高粱》、《天堂蒜薹之歌》、《酒国》、《丰乳肥臀》无不如此,到了《檀香刑》、《生死疲劳》已达到佳境。恢宏的如汉代的辞赋,高蹈于江湖之上,行走于神路之间。洋洋兮如江海涌动,灿灿然似初日朗照。白话小说的宏阔之气,自茅盾起初见规模,而到了莫言这里,则蔚为大观了。
我喜欢他对故土的那种多色的把握。他的幽默和超然的笔意并不遗漏苦楚的现状。他对不幸的生活的描绘颇为耐心,有时残酷到我们难以接受的程度,但他却从这苦痛里跳将出来,把国人庸常的触觉路径改变了,直指灵魂的深处。他在叙述故事的时候,既投入又疏离,制造了悲凉的画面后,自己又坦然地笑对一切,把沉重的话语引入空无的时间之维,我们的心也被拽向苍茫之所。
越到后来,他的小说的乡土元素越多,而且在残酷的拷问里,悲悯的情感越浓。有时候,仿佛醉心于去描述那些灰暗和丑陋的遗存,但在混杂之中,在精神的多种因子的碰撞中,伟岸的力量和不屈的生命激情依在,在翻滚摇曳的咏叹里,人间的爱意汩汩地流动着。
他在《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里说过这样一段话,可以引证他的审美态度:
圣经是悲悯的经典,但那里不乏血肉模糊的场面。佛教是大悲悯之教,但那里也有地域和令人发指的酷刑。如果悲悯是把人类的邪恶和丑陋掩盖起来,那这样的悲悯和伪善是一回事。《金瓶梅》素负恶名,但有见地的批评家却说是一部悲悯之书。这才是中国式的悲悯,这才是建立在中国哲学、宗教基础上的悲悯,而不是建立在西方哲学和西方宗教基础上的悲悯。
我以为这里有他的生命哲学和审美的趣味。理解此话很是重要。我们过去的文学,过于强调纯粹,忽略的恰是在多语境里呈现的碰撞的东西。只有在复杂的时空里,才有立体的人与精神。莫言的创作就是在这种多元的因素里保持着赤子之心。他知道,一个经历了苦难的民族,展示他们的过去,暧昧的眼光是不能搜索到本质的。只有像鲁迅那样的直面,才可能出污泥而不染,从血腥的存在里找到美丽的闪光点。从《红高粱》到《蛙》,一个个精神围墙被突破了。那种力量感所升腾的浑厚的气韵,在百年小说间的确是个奇迹。
莫言被域外读者所关注,与中国的文化形象有关。他让世界看到了被遮蔽的精神绿地。记得日本的学者丸山昇对我说,最早听京剧,柔美的东西很多,被深深吸引。他以为中国艺术里惟有旦角的演唱最为美丽。有一次他在中国听袁世海的演出,被雄浑的旋律和咏叹所征服。原来京剧最震撼人心的还有花脸的艺术,这给了他一个刺激,遂发现了中国艺术最迷人的一隅。我觉得莫言的写作,有点京剧的花脸的意味,是奔放、遒劲、大气之所。中国人的作品,柔美者偏多,浑厚、刚健、敢于笑对群雄的朗然精神殊少。莫言的文字,击碎了萎缩与暧昧之维,令人想起汉唐诗文里的“如决大川,如奔骐骥”的气象。在回望近代以来的历史的时候,他于血色与悲剧里,唤回了消失的尊严与梦想,他的厚重感所昭示的哲学,让人读出了中国文化生生不息的隐秘。在这个层面认识他,或许能见到他奇特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