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街区的固定式牌匾标识设置指引,应当符合街区功能定位,突出文化特征与地方特色,体现商业街区活力,为经营者自主设计牌匾标识提供创意空间,避免样式、色彩、字体等同质化。”
在即将于9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中,明确提出了城市中的商业牌匾应避免同质化,保留“创意空间”,这引来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有网友称,希望类似的规定让“千店一面”的现象远离都市。
作为商业活动最主要的视觉载体,遍布街道两旁的牌匾是城市商业文化的重要体现,某种程度上说,作为户外广告形式的商业牌匾可以通过对商业活动的“宣传”最直接地呈现城市的活力。然而,近些年来,一些城市管理者本着“规范管理”的原则,对街道两边的店面进行了“一刀切”式的统一化管理,牌匾的样式、色彩、字体等都被要求统一,街道变得“千店一面”——不同行业、不同店面的牌匾长得一模一样,如果不看店名,人们很难根据“店面形象”猜出店面的“内在”。
这样“千店一面”的规定不仅忽视了商家的经营利益,干涉了商家对店面进行自主设计和包装的权利,也是直接无视普通市民的日常审美需求。广告牌匾所“生存”的土壤与普通市民生活和行动的场域联系密切——从空间区位上看,商家的户外广告存在于城市公共活动非常活跃的街道两边;从日常生活体系看,街道边的店铺与市民日常经济行为的发生息息相关。因此,户外广告的“生动”与否,最直接地影响着市民的审美行为,也因此,“千店一面”的“丑”现象饱受市民诟病。
而从城市形象管理角度看,“千店一面”也使广告牌匾设计“被迫”退出了城市形象体系塑造的过程,街道风景变得缺乏创意、乏善可陈。众所周知,在城市形象设计中,城市视觉系统的塑造是重要的一环,作为视觉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充满个性化、具有想象力的户外广告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也因为这一原因,日本、韩国等国及香港地区形态各异、参差交错的街道广告牌、灯箱招牌成为短视频平台上备受推崇的“网红打卡地”, “看着太有感觉了”“烟火气好浓”“有机会一定去玩一下”……从网友的评论中可以看出,个性化的商业牌匾已经成为城市的标识。
因此,城市管理者应在合乎城市管理规范的前提下给予街道两旁的商家足够的自主性,发挥其独有的创意,将其对所在行业和所经营产品的理解和想象融入到牌匾及其他户外广告的设计中,只有这样,城市中的广告牌匾才更能体现地域特色和城市特点,这样的城市文化也才会更具有“网红”气质,具有想象力和活力。
提起匾额文化,人们还会想到像同仁堂、吴裕泰、稻香村这样的“老字号”店面,它们个性化的匾额设计连同其独特的企业文化都已成为了城市的重要招牌。有人说,“没看到稻香村鲜红色的大牌子就跟没来过北京一样”,这充分体现了经典广告视觉设计对辨识城市视觉体系的重要性。大概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规定:“属于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固有的固定式牌匾标识,应当原貌保留;新设置的,不得影响本体安全和风貌以及周边景观。”
当然,给予商家自主权不是放任不管,商家牌匾的设计还要考虑街道区位特色和城市总体文明形象。不过,这并不是某些城市管理者强调“一刀切”式管理的借口,城市应出台相应的管理条例,为保护商家自主性、保护城市商业文化的“创意空间”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