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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不能让封建陈规陋习阻碍行业健康发展

时间:2016年09月23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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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文艺界个别艺术门类出现师徒纷争、收徒敛财、欺行霸市、拉帮结派等一些江湖陋习乱象,靠所谓一师之门、一己之派拿早已遭人唾弃的旧社会封建班主式行规来强霸市场、强欺弱者、强压异己、强拢山头,行帮组织或者说是行帮做派在当下社会死灰复燃、沉渣泛起,大有借尸还魂、日渐盛行之势。这种苗头应当值得我们高度警惕,如果任其滋生蔓延势必会阻碍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行规是同一个行业根据前人实践经验总结出来的、得到同行认可并自愿自觉遵守的规章。千百年来,好的公序良俗对于行业的延续传承、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比如说前人总结的“世人传艺皆传德,德艺二字难分隔;有德无艺难糊口,有艺无德人笑责”就是倡导艺人从艺做人的道理。类似的行规艺诀还有“未曾学艺,先学做人”“德高孚众望,艺高不压人”等。比如“七分人,三分天,嗓子靠练不靠天”印证了“天道酬勤”是一条真理。又比如“拜师不学艺,白扔几亩地”提醒徒弟学艺的最初目的,可惜的是,如今“拜师不学艺”现象却普遍存在,拜师成为一味傍腕抬高身份的幌子。

  但是,旧行规中也存在着许多糟粕,例如“徒弟徒弟,三年奴隶” ,就指昔日投师难挨的严酷岁月,从小拜师、吃住在师父家的徒弟,学徒期三年,等于做三年的奴隶。因为大多有师徒合同,徒弟出现一切意外,甚至被打死,师父概不负责。而且徒弟在师父家,包括一切家务,甚至照看师父的孩子,都由徒弟承担,如果出错,就会遭受打骂。这反映了旧社会师徒之间情同主仆关系的消极性和强制性特点。“教会徒弟,饿死师父” ,反映了师徒关系保守、封闭、消极的封建传习。再比如“艺人有外号,准是好家伙”如今已经不合时宜,在今天外号和艺名并不标志艺术水平的高低,也明显带有旧社会艺人卖艺糊口的痕迹。解放前专门靠走江湖养家糊口的艺人还有“不准欺师灭祖,不准起鼓反洋”等江湖十大路规,如今看也有很多弊端。还有些演员和演出组织借“娱乐至死”的错误审美观顺势大开历史倒车,将旧中国街头地摊的噱头搜罗出来并且奉为至宝,这种节目甚至连旧的行业规定中也已经明确禁止,现在却能够堂而皇之地登上大众舞台。对于封建陈规陋习,我们有必要再思考再审视。

  在全社会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积极引导人们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基础,越来越得到大家的认可。爱国、为民、崇德、尚艺已经成为广大文艺工作者的价值追求。近期,各个艺术门类相继出台颁布了文艺工作者行业行为准则,“胸怀祖国、艺为人民;敬重舞台,服务大众;尊师重教,包容和谐;遵纪守法,公平竞争;德艺兼修,担当使命”等内容可以看作是当前文艺从业者的“新行规” 。

  无规不成圆,无矩不成方。只有坚定书写新时期文艺界行业规范,才能切除弊病,正身立己,树立起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的行业新形象;同样,只有持之以恒、严格遵守新时期的行业规范,才能牢记神圣职责,不辱崇高使命,树立起各个艺术行业的新风正气。

(编辑: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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