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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荧屏,我们在消费着什么?

时间:2015年03月09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安 静

  当代荧屏,我们在消费着什么?

  ——从武媚娘与妲己“剪胸”谈起

  今年元旦前后,范冰冰主演的电视连续剧《武媚娘传奇》被广电总局叫停,舆论反响非常强烈,有赞同者支持修改,称此举有助于净化荧屏,保护青少年的视觉健康。正当“武媚娘”变成“武大头”逐渐淡出热点话题时,又来一个妲己被“剪胸”的事件再次将人们的视线拉了回来,头条上的调侃变成了“妲己保重,娘娘喊你回家穿件衣服!”拨开网络戏谑的迷云,作为一种冷静的思考,我们不禁要问,当代电视荧屏上,观众在消费着什么?难道仅仅是去看“球”的吗?

  毋庸讳言,当今时代中,消费是社会生产的主导动力和目标。古典社会或传统社会的经济形态中,人的基本需求主要与生产联系在一起。由于物质生产资料的匮乏,经济价值观念总是与短缺联系在一起,够用就好;当人类社会进入工业时代以后,生产的商品超过消费需求,导致产品大量过剩,消费战胜生产,变得日益重要,消费主义由此产生,我消费故我在。在消费社会中,大批量的生产指向消费、闲暇和服务,专业的媒介人通过产业化的运作,促使消费对社会生产的增长具有深远的动力。催着你花钱,成为消费社会中日常生活的重要特点;让你变得更美,成为消费时代审美追求。由于消费主体多以女性为主,因此,女性符号成为视觉消费的主要推动力。放眼世界,到处充斥着阴柔、娇媚的女性形象;打开屏幕,满眼的“颜值”爆表。消费时代的艺术形象塑造变得单一化和平面化,千人一面不可避免。于是,我们看到了一部又一部以女性为主要表现对象的荧屏消费单:不必说甄嬛这样的虚拟人物,就是苏妲己、窦太后、武媚娘这些实有的历史人物,也被严重符号化——绝世的容颜,无限的心机,至高的权力,成为塑造这些人物形象的必要手段。

  不应忘记,荧屏艺术消费具有二重属性,一是它的一般商品属性,二是它的精神属性。当生产者将主要注意力都集中到创造精美画面和刷新收视率上时,注重的是艺术消费的商品属性。在市场经济时代,追求高额的利润无可厚非,但同时也不应忘记作为艺术创造者的社会责任,艺术消费更应该满足人的精神文化需求。艺术消费不仅仅是一种商品消费,更是一种文化信息的传播与接受,在观众含英咀华的反复品味中,艺术才能诞生持久的生命力,才能穿越时空而具有超时代性,以其永久的艺术魅力为历代读者所共享。在这个意义上说,艺术与一般商品的本质区别在于,它往往要求一种再创造的性质,需要消费者本人的积极参与。如果呈现在荧屏上的作品仅仅依靠外在来吸引观众,没有更多让人回味的内在精神的话,随着时代审美趣味的变迁,随着消费社会中信息的高速流动,当初看来热闹非凡的所谓的“新”与“美”,也会很快被刷新而进入历史的故纸堆。塑造艺术形象,重要的是人物的精气神,而不是人物的外在形态。在央视87版《红楼梦》中,塑造了黛玉经典形象的陈晓旭,刚开始被导演王扶林认为“不够美”,后来由于陈晓旭的不懈努力,表现出黛玉的多愁善感与横溢才情而为观众永记;荣获多项国际大奖的《秋菊打官司》,巩俐在剧中的形象也并不以“颜值”取胜,令人无限回味的,是秋菊执着的“讨说法”,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能够成为常青树的艺术形象,关键在于人物的内在精神,外在形象也要为体现内在精神而服务。我们评判一部作品成败的最终标准,除了消费商业属性之外,艺术的精神属性也应该是消费所追求的目标。

  消费也离不开生产,终归还是生产规定着消费的方式和内容,也就是说,生产生产着新的消费者。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导言》中指出,艺术对象创造出懂得艺术和具有审美能力的大众,——任何其他产品也都是这样。因此,艺术生产不仅为创造主体生产对象,而且也为审美对象生产着鉴赏的主体。一个社会的或一个民族的艺术消费者的文化层次、艺术修养、审美趣味和精神追求,往往是通过艺术产品自身创造出来的。保护和扶持优秀的严肃作品,其意义不仅在于创造出艺术的精品,也能创造出高品位、高境界的艺术鉴赏者,进而在生产与消费之间形成良性的互动。如果放任庸俗的作品充斥屏幕,到处是“球星”晃动,伤害的不光是青少年的视觉健康,同样也伤害了成年人的审美品位。

  在现代技术社会大众传媒的冲击下,消费成为艺术生产的目的和动力,任何产品只有用之于消费,才能实现其最终价值。一个完整意义上的生产周期最终是由消费者来完成的,因此我们可以说,消费是生产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在当代日常生活审美化的趋势和潮流中,高雅艺术与通俗艺术体现出明显的合流倾向,阳春白雪需要下里巴人的群众基础,而下里巴人也需要阳春白雪的崇高品位。艺术的商业价值和精神价值都应该是艺术消费需要关注的对象。打开电视机,我们希望看到的,不只是外观层面的美轮美奂,同样还有精神世界的回味无穷!

(编辑:陶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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