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要靠心血,表演要靠实力,形象要靠塑造,效益要靠品质,名声要靠德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以下简称讲话)中的一番肺腑之言,为新时代广大文艺工作者注入了精神力量,指明了前进方向,同时进一步提出了新的期许和要求:希望广大文艺工作者心系民族复兴伟业,热忱描绘新时代新征程的恢宏气象;希望广大文艺工作者坚守人民立场,书写生生不息的人民史诗;希望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守正创新,用跟上时代的精品力作开拓文艺新境界;希望广大文艺工作者用情用力讲好中国故事,向世界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希望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弘扬正道,在追求德艺双馨中成就人生价值。
身兼电影教育者与创作者的双重身份,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五点希望令我深受鼓舞、颇为感动。数字化热潮下视听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延展着电影视听语言的表现空间,有力推动着艺术创作的创新和发展,不断创造着视听新景观,满足着当代社会人们不断提高的审美需求。但同时也催生了“注意力经济”或“眼球经济”下的一套文化逻辑——以冲击刺激快感,以幻象消解理性。基于这种逻辑生产的文化产品有着光怪陆离、“个性”张扬的表象,但绝大部分则表现出精神内核上的趋同、空洞甚至是离经叛道,用低俗的视听符号来博人眼球,诸如此类的影像作品往往以商业性为重心,很大程度上缺乏现实观照和时代精神,因而注定是昙花一现的商品。新时代文艺工作者要坚守使命担当,要在理论学习与创作实践中坚守民族艺术文化立场,打造真正具备中华民族“精气神”的佳作。这种“精气神”主要体现为以下三点:
“精神”——文化自觉、文化自信
文艺作品是否能够将“中国精神”精准、丰盈、真切地传达,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创作者自身是否能够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认识论层面的文化自觉,即能够主动对文化的本质、规律、价值等进行深刻认识;价值观层面的文化自信,则指人们对文化本质的基本认同和归属,充分肯定文化价值,坚定文化理想理念,在文化发展的方向和道路上守正创新。
精神内核与价值输出是文艺创作的灵魂,无论是对于戏剧影视专业的师生还是已经从事一线创作的文艺工作者而言,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的树立都是首要、至关重要、必不可少的思想建设。讲话中指出:“青年是事业的未来。只有青年文艺工作者强起来,我们的文艺事业才能形成长江后浪推前浪的生动局面。”作为教育者,我们应当在戏剧影视类课程建设上正确处理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的内在关联,在课程观念、形态、话语的建设上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电影的技术、艺术、文化发展历程与党领导下的戏剧影视事业的发展紧密关联,让戏剧影视教学实现知识性、社会性、精神性的统一。作为文艺工作者,则更需严于律己,砥砺前行,提升自身艺术文化修养与思想道德水平,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立足本土时代风貌,积极进行自我认识、自我反省、自我重建,用中华优秀艺术文化传统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充实自身的文艺创作,在多元共生的全球化文化语境中,讲述中华大地本土的、民族的、当下的动人故事,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气韵”——立足传统、推陈出新
“气韵”,即是画家所创造的艺术灵境。不同于西方“复刻现实”的再现式美学追求,东方艺术形态重在“诗性”与“表现”。艺术创作讲求发源于心,引发观者进入遐想的空灵之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意境美学与人文精神是独具民族标识的创作追求。在媒介融合与数字化技术蓬勃发展的当下,中华文化的广博与包容更是为传统文化现代化视阈下的再生提供了扎实的根基,如何在创作中实现技术美学与艺术话语的“共生”,在当代艺术创作中凸显中华美学的气韵生动,则是当代文艺工作者所肩负的责任与挑战,要求当代文艺工作者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及其艺术发展的普遍性规律有广泛、深入、独到的认知,而这一认知的成型与完善,则需要文艺工作者勤于化学习为常态,并擅于将学习成果活用于个人创作,积极寻求传统艺术文化与当前时代语境的辉映与共鸣。
正是基于这样的需求,在未来的戏剧影视教学内容中,我们需要将传统艺术文化形态与观念进行系统、全面的普及,选择能够凸显东方审美的标志性,在形式与内容、技术与艺术上均独具巧思的佳作,作为理论学习与创作实践的参考案例,带领学生进行深入且发散的学习。同时,作为创作者,我们则需要在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做到“不模仿他人,不重复自己”。正如讲话中强调的,“故步自封、陈陈相因谈不上传承,割断血脉、凭空虚造不能算创新”,当代文艺工作者应当潜心思索,旁搜博寻,积极探索传承千年的中华美学精神同当前国人审美心理需求间的呼应与契合,并在艺术表现上大胆创新,对传统文化和新兴技术都要保持观念上的开放与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做到“学古不泥古、破法不悖法”。
“神采”——扎根生活、讴歌人民
讲话中指出:“希望广大文艺工作者用情用力讲好中国故事,向世界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用情,乃与人民共情,谱写人间大爱;力,则指人民群众真实、火热生活图景中的那份生命力、创造力、感召力。艺术来源于生活,作为文艺工作者,在个人创作实践中,切忌将艺术做成空中楼阁式的作品,应当坚守“源于人民、为了人民、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文艺根本立场,深入人民群众,在社会实践中切身体会人民的生活与情感,直面人民的幸福与满足、迷茫与痛苦,并从中洞悉当代国人的精神需求,唯有如此才能使文艺创作以真实且深沉的人性光辉直击观众内心,在精神上治愈人、鼓舞人、启发人。这种“共情力”脱胎于真实、质朴、原生的情感与体验,本质上有别于规律与技巧的普及与应用。因此,在戏剧影视专业的实践课程上,要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中凸显艺术创作的社会性,引领学生走出校园,在社会实践中积极与外界交流,捕捉本土的、当下的、人民的真善美,为社会的审美向善而选取材料抓取案例。
最后,愿广大文艺工作者对艺术创作能够怀有三个“心”——一为潜心:真正具备高度审美价值的艺术创作终将要经过反复试错的过程,这一过程是沉淀的、凝练的,希望无论是在校的戏剧影视专业师生,还是奋斗在产业一线的文艺工作者,都要能够潜心了解本土的文化,潜心体会真实的“发生”,潜心在自身擅长的专业领域发扬“螺丝钉”精神,严于律己,戒骄戒躁。二为本心:讲话中将文艺工作者的使命任务归结为“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凸显了文艺工作者在当代文化传播与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希望广大文艺工作者在艺术创作中,能够积极思考应当在作品中表现、强调、回避、淡化的分别是什么,要心怀忠于党、国家、时代、人民的原则与坚守,打造真正能够在精神上滋养与鼓舞人的作品。三为真心: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优秀文艺作品的光鲜背后,往往饱含着创作团队日复一日的无言付出。愿广大学子、教师、文艺工作者能够在艺术创作中恪守这份“苦行僧”的冲劲。愿我们能够携手并进,砥砺前行,讲好中国故事、弘扬民族精神、传播中华美学,脚踏实地地为中国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贡献自身的力量。
(作者系北京电影学院副校长、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