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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数字文化产业 助力文化强国建设

时间:2022年03月09日 来源:人民网 作者:赵芳、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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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凡“履”程·委员说

李健委员:发展数字文化产业 助力文化强国建设

  “数字文化产业是文化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是建设文化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带动经济增长、提供就业岗位、促进文化传播等方面有积极作用。”

  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全国政协委员、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李健表示,近年来,在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等系列顶层设计指导下,我国数字文化产业通过数字技术赋能传统文化IP,为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贡献了自身的一份力量。

  在李健看来,影视、游戏、网文、动漫等产业已成为建设数字文化生态的重要生力军、社会就业的重要稳定器。这些数字文创载体超越了单纯的娱乐消遣范畴,被赋予更加多元化的功能价值,并广泛赋能于科技、文化、教育、医疗、公益等领域。

  “优质的数字文化内容和人才资源仍然稀缺,版权侵权现象和网络灰黑产屡禁不止,‘文化出海’面临较为不利的国际环境……”李健表示,在数字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针对以上问题,他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从源头出发,加快打造优质可持续的数字文化内容生态。要积极引导从业企业下大力气培育和鼓励创作者,进一步利用好中华文化的“富矿”,用情用力用心讲好中国故事,创作出符合时代发展的精品力作;推进相关部门与地方政府持续加大与游戏、影视、网文、动漫等数字文创企业的主动对接合作,引导国内数字文化企业与民俗和区域文化从业者、研究者进行平台交流,开展更加体系化的对接与共创,增强数字文化产品创作的内生动力。

  第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治理影视、文学、动漫、游戏作品侵权等行业乱象,保护数字文化行业从业者的合法权益。建议司法机关进一步推进数字文化产业领域相关侵权诉讼的理论研判与司法实践,打击针对原创数字内容的新型侵权行为;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协同治理与惩处力度,打击数字文化领域的网络灰黑产乱象,持续推进行业健康发展;针对新兴商业模式遇到的IP纠纷等问题,进一步制定相关制度规范。

  第三,加大对数字文化产品出海的政策扶持力度,激励数字文化企业持续打造与国际接轨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提升我国数字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建议将影视、网文、动漫、游戏等数字文化载体作为重要的文化沟通媒介和中华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承载者,为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进一步提质增效。

(编辑:马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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