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文艺工作者崇德修身、从艺做人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文艺界行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行风建设是新时代文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事关文艺行业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全面推进文艺界行风建设、全面提升文艺队伍职业道德素质,既是大势所趋,更是势在必行。
两会期间,职业道德建设与行风建设话题受到高度关注。小艺为您收集了部分代表委员的观点,一起来看看吧~
污点艺人惩戒制度进一步落实
赵冬苓
全国人大代表、编剧
现阶段污点艺人问题主要是靠“舆论审判”,“私下若没有人发现,污点艺人扮演一个好形象示人,就能够得到可观的资源和利益,但是问题一旦败露,舆论发酵,污点艺人咎由自取、身败名裂,由其参演的作品也会受到牵连,而这些作品是无辜的。
这两年自己和各界人士的呼吁有了实质性落实,业界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的成立同中宣部的指示精神密切相关,这些措施的出台部分解决了污点艺人的惩戒问题,对于具体惩戒措施和标准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完善。
明星一次吸毒终身禁演
朱列玉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
将“一次吸毒,终身禁演”写进法律法规当中,整治明星涉毒乱象,促使娱乐圈形成不敢涉毒的良好风气。公众人物吸毒对社会,尤其是青少年群体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树立不良榜样,影响青少年是非观的形成;允许吸毒艺人复出,会玷污娱乐圈风气。规定“一次吸毒,终身禁演”,可以加大明星吸毒成本,形成一定的法律威慑,有利于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对净化社会风气、倡导健康价值观具有深远影响。
剽窃抄袭文艺作品行为应严厉处理
郑晓龙
全国政协委员、导演
在我看来,对文艺作品的剽窃、抄袭,就跟偷东西是一样的。保护知识产权应从点滴做起,剽窃抄袭文艺作品的行为则应严厉处理。
我觉得尊重知识产权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在这些问题上要认真。管理部门是否可以作出具体要求,更好地保障影视作品创作者的署名权。
我们讲保护知识产权就要落实到具体的问题上,不应该只是笼统地说‘重视知识产权’。其中,首先就是要尊重创作者的署名权。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仅有利于保护原创者的创作积极性,还可进一步培养公众的创新意识。
将“诚信”教育作为国民道德素质建设重点
冯远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美术家协会名誉主席
文明是现代化国家的应有标志。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国民的文明道德素质建设与养成。党的十八大以来更是将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坚持重在建设,以立为本,久久为功,持之以恒,大力推进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和行为规范。
“大力抓必要”,强化职能部门管理意识,下大力气抓好诚信文化建设,加强思想教育;“用力抓根本”,在全社会确立共识,工、青、妇、学各界,学校、家庭、社会多方面协力,人人抵制不诚信行为;“强力抓重点”,职能部门抓住典型案例,依法惩治责罚不诚信行为的案件、事件和现象,强化警示教育,形成威慑力;“发力抓机制”,尝试将“诚信”记录纳入社会管理体系中去,以此逐步建立稳固的诚信社会基础。
建立文艺界行风建设规范化网络化管理体系
韩新安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音乐家协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
国内近年来针对劣迹艺人的使用和惩戒,虽然出台了一些规则性文件,但由于规则内容较为笼统、性质界定不够清晰、惩戒标准不够细化、执行主体不够明确等,导致这些规则流于表面,警示和惩戒效果不佳。
建立文艺界行风建设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制定国家层面的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做到有章可循;开展以各级行业组织为实施主体的网络化管理,实现全覆盖。
以优秀的文艺作品激扬社会正气
刘家成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
以优秀的文艺作品激扬社会正气,必须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艺创作。思想和价值观念是文艺的灵魂,站在什么立场上、以什么视角创作,是决定作品思想和价值观念的关键问题。我们文艺工作者要敢于自信地传递我们的价值观,理直气壮地唱响主旋律,致力于提升作品的文化内涵和品质,做市场和群众的引导者、引领者,用栩栩如生的作品形象告诉人们什么是应该肯定和赞扬的,什么是必须反对和否定的,从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汇聚起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