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文艺作品的综合评价体系
□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美术观察》主编 李一
《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反映文艺作品质量的综合评价体系。随着当前我们国家整体实力的增强,我们的民族自信和文化自觉日益提高,越来越意识到建立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的重要性。一个文化大国和强国应该有自己的文艺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从文艺自身来说,当代文艺取得了很大成就,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如何看待这些成就和问题,同样需要我们用标准来衡量。文艺评论经常讲要激浊扬清。哪些是浊哪些是清,怎么来分辨,首先得用标准来衡量。目前文艺界有些乱象,而乱象之一就是标准的混乱和缺失。
以书法为例,由于评价标准混乱,现在什么书法好什么书法不好,判断标准都成了问题。有人认为书法是一种自由创造,探讨当代标准会妨碍书法的自由发挥和创造。这种把建立标准和自由创造对立起来的思维是错误的。无论承认与否,没有标准的评论家不是真正的评论家。建立当代书法标准是为了书法的发展,而不是设立某种清规戒律束缚书法前进的脚步。建立标准是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是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是有利于书法正能量发挥的举措。我们还要提倡一种包容,因为书法繁荣的标志之一是多种风格的共同发展。各种流派确实都有自由创造的空间,也应该鼓励各种风格流派的协同发展。我们所讲的标准还有一种提示和提醒,提醒创作者少走一些弯路,提示创作者向高目标、高品位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