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会员、文艺界同仁:
近来,文艺界少数知名文艺工作者无视社会公德,行为失范,触犯了国家法律、玷污了文艺界形象,引起公众不满和舆论谴责。对少数从业人员操守不良,我们深感痛心。文艺工作者负有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净化社会风气的重要责任,处在公众视野之下,尤其需要珍视形象,加强自律。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倡议:
1、倡议全市文艺工作者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追求德艺双馨,提高道德修养,弘扬社会正气,引领文明风尚,努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
2、倡议全市文艺工作者增强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努力培养高尚的个人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低俗之风和极端个人主义,力禁“黄、赌、毒、黑”。
3、倡议各市文艺家协会、行业组织、文艺院团和演艺机构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好行业风气,对违法违纪的从业人员严肃批评、予以惩戒,纯洁文艺队伍,努力促进上海文艺界健康有序发展。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上海市作家协会
201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