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人们谈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话语中,有一个新词颇为引人注目。这就是“涵养”一词。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传统文化与核心价值观的关系时说:“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中办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也有一部分专门讲“开展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活动”。可见,“涵养”一词不是偶然出现的,而是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及重要文献中的正式概念。
“涵养”当然也不是新词。在传统文化中,人们经常谈到道德涵养。但我们现在的用法有所不同,它不是作为名词,而是作为动词来使用的,指的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类似这样的含义上使用“涵养”一词,历来比较少见。据我考察,似乎只有蔡元培先生这样使用过,他在《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中说:“欲养成公民道德,不可不使有一种哲学上之世界观与人生观,而涵养此等观念,不可不注重美育。”(见许寿裳:《亡友鲁迅印象记》,人民文学出版社1953年版,第36页)用美育涵养“三观”,很恰切地表明了二者的关系。今天,我们说用中华传统文化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意思。
那么,“涵养”究竟什么意思呢?词典上说是“蓄积并保持(水分)”。前些年我们搞退耕还林、还草,讲“涵养水源”,就是这个意思。这种解释偏于简单,体现不出“涵养”的特点和价值。从学理上分析,我认为“涵养”具有“充实”、“滋养”,使之发育成长的意思,它具有以下的特点:第一,它是一种正向的有益的作用,是有益于而不是有害于对象的作用力。第二,这种正向有益的作用表现出有机性的特征,是根据对象的特性和需要而提供的有益帮助,是一种“养护”。第三,这种养护力是以温柔的方式传递给对象的,具有间接的、渗透性的特点,而不是依靠强势甚至粗暴的方式。总之,通过“涵养”,可以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充实丰满,更加成长壮大,更加完善完美。
把握了“涵养”的意思,也有助于我们科学理解“培育”核心价值观的含义。我认为,培育核心价值观有两层含义:一是指进一步从理论上提炼和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其理论形态得到更完全圆满的发育,走向成熟。二是指对公民进行核心价值观教育,培育他们心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这两个方面的培育中,都需要“涵养”的作用。(刘建军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中央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