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要“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的精神,充分发挥济南文艺界和教育系统艺术人才和教育资源优势,按照中国文联的部署要求,济南市文联联合济南市教育局,拟在济南市长清区贫困地区选定5所乡镇中小学开展艺术支教活动,以此推动艺术教育在贫困地区乡镇中小学的普及开展,提高受援学校师生的艺术教学能力和艺术水平。为广泛动员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参与,切实为受援学校提供有效的文艺志愿服务,现特面向社会招募文艺支教志愿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按照公开招募与定向招募相结合、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选派具有音乐、舞蹈、美术、书法等专长的文艺工作者和艺术院校师生,到选定的5所受援学校开展两期艺术支教活动,每期一个学期左右(2014年4月上旬至2014年7月下旬;2014年9月上旬至2015年1月下旬)的文艺支教志愿服务。
二、岗位说明
1.岗位设置
第一期共面向社会公开和定向招募文艺志愿者10名。
(1)音乐专业支教志愿者5名:长清区五峰山街道三官中心小学、朱庄小学、北黄小学、庄庄小学、宋村小学各一名;
(2)美术专业支教志愿者5名:长清区五峰山街道三官中心小学、朱庄小学、北黄小学、庄庄小学、宋村小学各一名。
2.岗位职责
(1)音乐专业志愿者
a.志愿者服务时间不少于200课时。(按现有年级、班级、课程计算)
b.制定工作计划。完成常规教学任务的同时,发挥专业优势,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发现具有音乐特长的苗子,培养校园音乐骨干。
c.服务期内负责组织课外辅导、组建特色合唱队、培训在校专职音乐教师、承担大队辅导员的职责。
d.结合民族特色,传承地方文化,同时丰富自己的知识,提高专业素养。
e.服务期满,以汇报演出或其他方式展示成果。
(2)美术专业志愿者
a.支教志愿者服务不少于200课时。(按现有年级、班级、课程计算)
b.制定工作计划。完成常规教学任务的同时,发挥专业优势,提高学生的美术素养,发现具有美术特长的苗子,培养校园美术骨干。
c.服务期内负责组织课外辅导、培训在校具有美术专长的教师、承担大队辅导员的职责。
d.结合民族特色,传承地方文化,进行自己的作品创作,丰富自己的知识,提高专业素养。
e.服务期满时,以学生作品或自己作品等方式进行成果展示。
三、选拔标准
报名基本条件如下:
1.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年龄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优良。
4.具有相关艺术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制定教学计划并独立完成教学任务。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2014年2月7日至25日
2.报名方式
(1)登陆中国文艺网(http://www.cflac.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2)下载相关文件,仔细阅读招募要求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
(3)联系方式
邮 箱:jnwlzlb@163.com.
联系电话:0531-66609553、66609552
五、选拔工作
1.2014年2月25日至2月28日,由济南文艺志愿服务团工作站和济南市教育局组织成立的专家评审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材料初审、专业服务技能评审(部分可能进行网上面试)择优选拔。
2.对申报人员通过对单位发函外调、招募人员户口所在地或长期居留地政府出具证明、公示等手段进行人员情况审核。
3.3月上旬确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对符合条件未能入选的报名者,纳入后备人才库。
六、派遣和服务
1.入选的支教志愿者3月中旬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志愿精神、服务技能、当地民族或地域风俗、应急救助等。培训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原件、一寸免冠彩照2张、学历证明、获奖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培训期间,统一组织体检、办理保险。
3.集中组织志愿者从培训地前往服务地。
4.此次文艺支教志愿者服务期为两个学期(4月上旬至次年1月下旬)。
5.志愿者除了参与正常的教学外,同时帮助学校教师提高艺术水平、开展课外文艺活动和组建文艺团队等工作。在全国性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配合当地重要活动。
七、组织机构
1.济南乡镇中小学艺术课程支教活动由济南市文联、济南市教育局联合主办,济南市文联所属各艺术家协会和各县(市)区文联、教育局及有关服务单位协办。
2.成立“济南市文联、市教育局文艺支教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文联、市教育局、各艺术家协会及服务地教育、文联等相关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文艺支教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计划、监督实施、宣传发动、绩效评估等工作。
4.成立服务地项目办,由长清区委宣传部领导牵头,区文明办、文联、教育、文化、扶贫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办公室设在长清区教育局,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志愿者日常管理、生活保障、采风培训等工作。
八、保障支持
1.志愿者补贴: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每人600元,一次性发放。
2.为每名志愿者提供服务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
3.生活条件:服务学校免费提供基本的住宿条件,设有食堂(费用自理)、出行交通便利。
4.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建立服务队及相应管理制度,定期与服务地项目办联络,制定服务计划。项目办对志愿者开展的相关活动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5.服务地项目办负责志愿者生活保障、日常管理并定期上报全国项目办;建立突发事件报告处置制度。
6.济南市文联、市教育局适时组织文艺家前往当地对志愿者进行慰问、短期培训和重点辅导。
7.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由组织单位颁发志愿服务证书;考核优秀的,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