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文联九届六次全委会的部署及中国文联文艺志愿服务中心的具体要求,充分发挥文联组织的工作优势和各文艺家协会的人才优势,培育具有示范引导作用的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广泛动员广大文艺工作者参与,为我市乡镇人民群众提供切实有效的文艺志愿服务,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文化建设的帮扶力度。按照“文化惠民和文化育人”的导向,在中国文联的具体指导下,成都市文联将启动文艺支教项目。成都市文联文艺支教试点项目招募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按照公开招募与定向招募相结合、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选派具有音乐、舞蹈、美术等专长的文艺工作者和艺术院校师生到成都市大邑县花水湾学校、王泗镇学校、新场学校3所乡镇学校,开展为期一年(两学期)的文艺支教志愿服务。
二、岗位说明
1.岗位设置
第一期共面向社会公开和定向招募文艺志愿者10名。
(1)音乐专业支教志愿者3名:
花水湾学校1名(会山歌);新场学校1名(会大鼓);王泗镇学校1名。
(2)美术专业支教志愿者4名:
花水湾学校1名;新场学校1名;王泗镇学校2名。
(3)舞蹈专业支教志愿者2名:
花水湾学校1名;新场学校1名。
(4)文艺支教项目负责人1名:
负责支教老师日常联系、信息报送、工作记录和沟通协调等工作。
2.岗位职责
(1)音乐专业志愿者(会山歌、大鼓者优先)
a.志愿者服务时间不少于200课时,(按现有年级、班级、课程计算)。
b.制定工作计划。完成常规教学任务的同时,发挥专业优势,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发现具有音乐特长的苗子,培养校园音乐骨干。
c.服务期内负责组织课外辅导、组建特色合唱队、培训在校专职音乐教师。
d.结合地域特色,传承地方文化,同时丰富自己的知识,提高专业素养。
e.服务期满,以汇报演出或其他方式展示成果。
(2)美术专业志愿者
a.支教志愿者服务不少于200课时,(按现有年级、班级、课程计算)。
b.制定工作计划。完成常规教学任务的同时,发挥专业优势,提高学生的美术素养,发现具有美术特长的苗子,培养校园美术骨干。
c.服务期内负责组织课外辅导、培训在校具有美术专长的教师。
d.结合地域特色,传承地方文化,进行自己的作品创作,丰富自己的知识,提高专业素养。
e.服务期满时,以学生作品等方式进行成果展示。
(3)舞蹈专业志愿者
a.制定工作计划。发挥专业优势,提高学生的舞蹈素养,发现具有舞蹈特长的苗子,培养校园舞蹈骨干。
b.服务期内负责组建舞蹈队、培训在校具有舞蹈专长的教师及学生。
c.编排具有当地特色舞蹈。
d.服务期满时以表演汇报的方式进行成果展示。
(4)文艺支教项目负责人
a.负责文艺志愿者的组织、联络、后勤保障工作;
b.负责文艺志愿者业余时间参与社区开展的志愿服务的组织工作;
c.负责用相机、摄像机文字等方式记录文艺志愿者工作、生活情况。
d.负责报送文艺志愿者工作信息、总结等。
三、选拔标准
报名基本条件如下:
(1)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18——65周岁中国公民。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优良身体健康。
(4)音乐、舞蹈、美术专业文艺工作者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地市级以上相关文艺家协会会员或艺术院团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人员;
②具有艺术类院校相关专业、普通高校相关艺术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含大四在读学生);
③具有相关艺术教育专业学历(大专以上);
④具有相关艺术专业上学历(大专以上),并在相关领域工作三年极其以上;
⑤从事中小学相关艺术教育,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制定教学计划并完成教学任务。
(6)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定的管理、摄像、拍照、写作等能力。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2014年3月5日——2014年3月14日
2.报名方式
(1)登陆中国文艺网(http://www.cflac.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通过邮件的方式报名。
(2)联系方式
邮箱:cdwyzyfwb@126.com
联系电话:028—86638981 18180630165
五、选拔工作
1. 2014年3月15日至3月21日,由成都市文联推荐的专家组成评审工作组,对报名人员审核选拔。
2.对申报人员通过对单位发函外调、招募人员户口所在地或长期居留地政府出具证明、公示等手段进行人员情况审核。
3.3月底,发布入选志愿者名单。对符合条件未能入选的报名者,纳入后备人才库。
六、派遣和服务
1.入选的支教志愿者2014年3月下旬进行集中培训(地点另行通知),培训内容包括志愿精神、服务技能、当地地域风俗、应急救助等。培训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获奖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培训期间,统一组织体检、办理保险和补贴发放到专用个人银行卡。
3.集中组织志愿者从培训地前往服务地。抵达后,参加岗前培训和上岗考核,并与服务地项目办、服务单位签订三方服务协议。
4.第一期支教志愿者服务期为1年(2个学期)。
5.志愿者除了参与正常的教学外,同时帮助学校教师提高艺术水平、开展课外文艺活动和组建文艺团队等工作。在全国性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配合当地活动。
七、组织机构
1.文艺支教试点项目由成都市文学艺术联合会、成都市教育局主办;成都文艺志愿者协会、大邑县文联、大邑县教育局承办;大邑县宣传部、成都市美术家协会、成都市舞蹈家协会、成都市音乐家协会协办。
2.文艺支教项目办公室负责具体承担制定计划、监督实施、广泛宣传、绩效评估等工作。建立各组织单位参加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联系和协调。
3.建立服务地项目办,由服务地党政领导牵头,文联、教育、文化、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办公室设在大邑县文联,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志愿者日常管理、生活保障、采风支持等工作。
八、保障支持
1.志愿者补贴:参照有关部委开展的长期支教项目制定志愿者补贴标准如下: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按月发放;往返交通补贴,每人600元,一次性发放。
2.为每名志愿者提供服务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
3.生活条件:服务学校免费提供基本的住宿条件,设有食堂、出行交通便利。
4.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建立服务队及相应管理制度,定期与服务地项目办联络,制定服务计划。项目办对志愿者开展的相关活动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5.服务地项目办负责志愿者生活保障、日常管理并定期上报市文联项目办,建立突发事件报告处置制度。
6.成都市文联适时组织文艺家前往当地对志愿者和基层文艺工作者进行慰问、短期巡讲和重点辅导。
7.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由组织单位颁发志愿服务证书;考核优秀的,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