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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默然:三十年回眸

时间:2013年08月29日 来源:中国文艺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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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花香自苦寒来。寓意深远,激人奋进!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处在一个关键的历史时刻。一场破坏、摧残文化的“大革命”,使得拥有几千年优秀文化传统的中华民族,跌入了文化废墟。有300余个剧种的戏剧大国,舞台一片荒芜,十亿人口只能看八个节目。悲哉。 

  《戏剧报》《中国戏剧》前身编辑部的同志,见到这种令人寒心的局面,看到戏剧事业后继乏人,优秀传统剧目式微、舞台艺术形象渐失光彩,心急如焚。 

  几经思索,他们提出:在中、青年演员中开展一项奖励活动。对一些刻苦学习,艺术上有所成就的中、青年演员即时肯定、予以奖励,使其不断攀登高峰。定为“梅花奖”,如文章开头所言,寓意深刻。 

  30年,“梅花奖”的评选,经过不断总结、调整、完善,获得了戏剧界同仁和广大观众的一致肯定,被誉为戏剧界国家级大奖。30年共评出梅花奖得主634名,其中“二度梅”(包括跨剧种两次获得者)44名,“梅花大奖”(三次获奖者)7名。如今,这些获得者,就是各剧种的顶梁柱、领军人。而由中国剧协组织的“梅花奖艺术团”,年年深入基层,为基层群众服务,并且走向了世界,在不少国家和地区赢得赞誉,她已是中国戏剧影响世界的品牌。 

  梅花奖到了“而立之年”。回眸30年历程,梅花奖的评选工作已积累了不少值得重视和发人深省的经验。 

  当年发起这项活动的有功之臣,如今皆已离岗休息。但他们仍然牵挂着这项活动的发展。现在主持这项活动的同志,在不断总结、完善、创新,力求为戏剧事业大发展、大繁荣做更多的贡献。尽管“梅花奖”评选工作,得到领导、专家、群众、业内业外一致肯定、鼓励,但亦曾受到过误解乃至质疑。然而,无论做何事情,要求一路顺畅几乎是不可能的,不平坦、有坎坷在所难免。根本问题把握好,基本原则坚守住,就值得欣慰了。 

  “梅花奖”评选工作,有什么应该肯定的呢?拙见有如下几点,求教于大家。 

  不徇私情,育人为本 

  这个原则,保证了“梅花奖”的声誉并使得评奖工作得以健康发展。 

  我曾有幸参加过一届评选工作,面对评委们的认真、负责精神,颇受教育。 

  有一位申报者,虽经有关同志历次推介,但评委们投票结果,仍未通过。事后我了解到,评委们一致的意见:申报者各方面与获奖标准尚有距离,参赛单位亦未予以应有的重视与支持。这种不徇私情、育人为本的原则,贯彻于“梅花奖”评奖始终,当然就会赢得肯定。毋庸讳言,会有些“小动作”干扰评选工作,但只要我们不受这些干扰,秉承评选宗旨不动摇,总会得出公平、公正的评价。 

  没有歧视,质量为准 

  中国是个具有多剧种的戏剧大国,有全国性的大剧种(如京剧),而更多的是带有显著地域色彩的“小剧种”。小剧种的影响、观众群体皆与大剧种不可等同,但他们对戏剧事业的贡献却不可低估。有些地方剧种的历史比京剧还要长,特色亦十分明显。 

  “梅花奖”评选工作,一开始就十分注意这一点,绝不以剧种大小论高低,更不对小剧种有任何歧视。 

  “梅花奖”评选伊始,这个问题就引起评委极大重视。时至今日愈来愈明显地成为“梅花奖”评选的一大特色。比如早期,既有在全国影响较大的京剧界的裴艳玲、李维康、刘长瑜等,又有鲜为人知的山西蒲剧的任跟心、郭泽民等。任跟心的一出《挂画》的表演,在观众中引起了极大的震动,观众报以热烈掌声,赞不绝口。这不但是涉及一个人是否获奖,而是涉及到整个戏剧舞台能否百花争妍、繁花似锦的大事。“梅花奖”评选工作,对此功不可没。 

  德艺双馨,担当传承 

  “梅花奖”得主,应该是表演艺术理论素养较高,创作实践皆有潜力,表演技术、技巧有扎实功力,并能创造出鲜活艺术形象的好演员。除此之外,获奖者的思想道德素养,至关重要,评选中,始终把“德艺双馨”放在重要位置予以考察、鉴定,是评委们高度责任感的体现。说到底,评奖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德艺双馨的表演艺术家,而不是平庸无为的“匠人”。 

  每次颁奖后的评委、专家与得奖者的座谈会,令人永远记忆。座谈会上评委与专家谆谆叮嘱,要珍惜梅花奖的声誉,获奖既是一束鲜花一份荣誉,更是压在肩上的担子。得奖者亦有机会向长者、前辈倾吐自己的理想、追求。这种亲切的互动,拉近了评委与得奖者的友谊,增加和谐。遗憾的是,时间太少,皆有言未尽之憾。可否延长半天,由半天改为一天,似有必要。 

  百花吐艳,舞台芬芳 

  “梅花奖”将继续评选。人们有理由期望愈办愈好,不断改进、完善,使其含金量愈来愈高,声誉愈来愈响,影响愈来愈大,从而让我们的戏剧舞台,永驻创新、青春之活力,百花园中,永远芬芳四溢。 

(编辑:单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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