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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文化发展新篇章

时间:2012年10月17日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高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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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体制改革的10年,是破除束缚文化发展体制性障碍、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10年,也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扩大中华文化影响力的10年。10年间,文化体制改革从试点到扩大试点再到全面推开,文化发展理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发生了根本性变革,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谱写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新篇章。

  文化是根,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经过10年的文化体制改革,文化已不再是与“教科卫”相并列的“小文化”,而是与经济、政治和社会相匹配的“大文化”,文化建设已被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并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一同部署、一同实施,文化的地位因此而提升。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奋斗目标,文化自信、文化自觉、文化自强深入人心,文化立市、文化强省已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自觉行动,文化立国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愿望与不懈追求。

  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经过10年的文化体制改革,文化已不再是封闭的“自我循环”,而是置身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循环”,一方面文化的生产及再生产离不开国民经济体系支撑,另一方面文化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文化的作用因此而彰显。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需要强大的经济力量,也需要强大的文化力量。文化产业正在与国民经济、国民教育、城乡建设及科技和旅游等相融合,渗透于国民经济各行各业,提升品牌价值,增加物质产品和现代服务业的附加值和文化含量。

  文化是魂,是观念形态,是精神产品。经过10年的文化体制改革,文化已不再具有单一的意识形态属性,而是兼有意识形态和商品的双重属性,文化生产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文化的“双重属性”是相辅相成的,不可偏废。忽视了文化的商品属性,文化就会远离大众、背离市场,久而久之就会被“束之高阁”;忽略了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文化就会被娱乐化甚至庸俗化,最终被大众、被市场所摒弃。文化生产的“两个效益”是有机统一的,文化需求是通过市场体现的,赢得了市场,不仅投资有回报,社会效益也好。割裂文化的“双重属性”及文化生产的“两个效益”,都会湮灭文化的真正价值。

  文化是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是丰富人们精神世界的,是增强人们精神力量的。经过10年的文化体制改革,文化已不再是单纯的公益事业,而是被区分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文化建设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以政府为主导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以市场为导向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区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是我们党的理论创新,不仅科学界定了政府和市场的边界,理顺了文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而且为文化体制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撬动了文化单位的分类改革,推动经营性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使其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奠定了坚实的体制基础。

  (作者为中宣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编辑:李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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