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名称
第三届中国职工艺术节“浙江能源杯”摄影艺术展览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11月上旬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三、举办单位
主办: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文联、中央文明办、中央电视台、中国摄影家协会
承办:中国电力文协、中国电力摄影家协会
四、参加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文联(企业文联)、文明办和各全国性产业工会、产业(企业)文联,均可组织报送参展作品。参与承办本届职工艺术节单项活动的单位可向组委会直接报送参展作品。
集体、民营、三资企业的职工可以企业为单位,经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文联(企业文联)、文明办推荐报送参展作品。
五、实施步骤
2012年8月8日前:报送作品。
2012年9月上旬: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2012年10月中旬:落实布展及入展作品画册印制等。
2012年11月上旬:在杭州举行展览开幕式及参观等活动。
六、作品选送
1. 本次摄影展拟入展作品约400幅(组),其中艺术类、纪录类作品各约200幅(组)。
2. 报送作品每人不超过10幅(组)。作者可依据作品性质选择参展类别,同一作品不得同时选送不同类别。曾经入选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和国际摄影艺术展的作品不再参加此次展览。
3. 作品体裁不限,彩色、黑白不限,艺术类只收单幅作品,纪录类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
4. 报送作品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8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报送作品须认真填写统一印制的报名表,表中所列证明作者身份等内容(如工作单位)均应如实填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5.作品规格及要求:
纸质作品规格:标准矩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形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
报送纸质作品的同时应报送画面相同的电子文件光盘,文件格式JPEG,文件命名为作品名+作者,每个文件应大于5M。
所有作品一律不得装裱,作品背后附粘填写好的推荐表。组照应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连。横、竖幅作品同组,一律按横版排列。
6. 本次活动不收参展费,不退稿。组委会拥有对参展作品的使用权,对纪录类获奖作品有权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调作品原始文件甄别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凡涉及作品中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凡存在著作权问题,违背纪录摄影原则,以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荣誉证书。
七、作品评选和评奖
1、组委会将邀请摄影界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负责作品的评选和评奖。评选和评奖工作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和评奖结果由组委会统一公布。
2、本次展览按艺术类作品和纪实类作品两大类别分设奖项,初步确定金奖各4幅(组)、银奖各10幅(组)、铜奖各16幅(组)、优秀作品各50幅(组)、入选作品各120幅(组)。各奖项数额将根据来稿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获奖总数不变。
3、获奖作品、优秀作品和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赠送本次摄影艺术展览作品集1册。
4、对认真组织、积极参与本次展览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将授予优秀组织奖。
八、联系地址
本次展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电力摄影家协会。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583号
邮 编:310005
电 话:0571—86669673 / 86669923 / 86669930
邮 箱:934492372@QQ.com
联系人:吴 力 0571-86669673 13600518715
张晓京 010-63415429 1380101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