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名称
第三届中国职工艺术节“朵日纳杯”民族器乐展演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8月1日-3日
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蒙古风情园
三、举办单位
主办: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文联、中央文明办、中央电视台、中国音乐家协会
协办:内蒙古自治区职工文联、内蒙古音乐家协会
承办:鄂尔多斯市东方控股集团
四、参加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文联(企业文联)、文明办,各全国产业(行业)工会、文联均可组队参加。
集体、民营、三资企业的职工可以企业为单位,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文联(企业文联)、文明办推荐报送参演节目。本次活动不接受个人报名。
五、实施步骤
2012年6月15日前:报送作品。
2012年6月下旬:评选参演节目和获奖节目。
2012年6月底:通知参演节目准备。
2012年8月上旬:举办展演活动,为期3天。
六、展演形式
(一)组别
1、吹奏乐组:笛子、唢呐、笙、箫等;
2、弹拨乐组:琵琶、古筝、扬琴、阮、古琴等;
3、拉弦乐组:二胡、马头琴、板胡、四胡等。
(二)形式
独奏、重奏、合奏(组合)。每个组合人数在5-12人之间。合奏乐器以规定的器乐为主,各组合人员不得重复,每个节目不超过5分钟。
七、节目选送
1、参演节目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文联(企业文联)和各全国产业工会、产业(行业)文联为单位,在初选的基础上统一报送。各单项活动承办单位可直接组队向组委会报送节目。
2、报送节目均为现场演奏实况,并录制DVD光盘。
3、报送节目应认真填写组委会印制的节目推荐表,并在光盘上写明乐器及曲目名称、主要表演者姓名、报送单位和参演单位。
4、各单位报送节目不超过5个,承办单位不超过6个。
5、为鼓励新作,新创曲目报名时须征得曲作者同意,附曲谱打印件(A4纸),并在推荐表上注明创作年份,由报送单位盖章确认,以便在评选和评奖时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加分。
6、推荐节目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中旬(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节目评选和评奖
1、由组委会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加本次展演的节目进行评选和评奖。
2、评委会在组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评选和评奖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评选和评奖结果由组委会统一公布。
3、评选和评奖工作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从各单位报送的节目中,评选出参演节目。评选方式主要通过审看DVD光盘进行。
第二步:从参演节目中,评选出各等次获奖节目。评选方式通过现场观摩打分的方式进行。
九、奖励办法
1、本次展演设表演金、银、铜奖和优秀奖,对获奖节目分别颁发证书和奖牌。
2、部分获奖节目和选手将应邀参加本次展演闭幕式演出,或选送参演第三届中国职工艺术节闭幕式文艺晚会。
3、对认真组织、积极参与本次展览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将授予优秀组织奖。
十、联系方式
本次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内蒙古职工文联。
地 址:呼和浩特市机场南辅路5.5公里处
邮 编:010011
电 话:办公室 0471—4925763(即自动传真)
邮 箱:nmgzgwl@163.com
联系人:樊秀梅 13947169656
常健 15149009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