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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职工艺术节民族器乐展演活动方案

时间:2012年04月19日 来源:中国文艺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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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活动名称

  第三届中国职工艺术节“朵日纳杯”民族器乐展演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8月1日-3日

  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蒙古风情园

  三、举办单位

  主办: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文联、中央文明办、中央电视台、中国音乐家协会

  协办:内蒙古自治区职工文联、内蒙古音乐家协会

  承办:鄂尔多斯市东方控股集团

  四、参加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文联(企业文联)、文明办,各全国产业(行业)工会、文联均可组队参加。

  集体、民营、三资企业的职工可以企业为单位,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文联(企业文联)、文明办推荐报送参演节目。本次活动不接受个人报名。

  五、实施步骤

  2012年6月15日前:报送作品。

  2012年6月下旬:评选参演节目和获奖节目。

  2012年6月底:通知参演节目准备。

  2012年8月上旬:举办展演活动,为期3天。

  六、展演形式

  (一)组别

  1、吹奏乐组:笛子、唢呐、笙、箫等;

  2、弹拨乐组:琵琶、古筝、扬琴、阮、古琴等;

  3、拉弦乐组:二胡、马头琴、板胡、四胡等。

  (二)形式

  独奏、重奏、合奏(组合)。每个组合人数在5-12人之间。合奏乐器以规定的器乐为主,各组合人员不得重复,每个节目不超过5分钟。

  七、节目选送

  1、参演节目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文联(企业文联)和各全国产业工会、产业(行业)文联为单位,在初选的基础上统一报送。各单项活动承办单位可直接组队向组委会报送节目。

  2、报送节目均为现场演奏实况,并录制DVD光盘。

  3、报送节目应认真填写组委会印制的节目推荐表,并在光盘上写明乐器及曲目名称、主要表演者姓名、报送单位和参演单位。

  4、各单位报送节目不超过5个,承办单位不超过6个。

  5、为鼓励新作,新创曲目报名时须征得曲作者同意,附曲谱打印件(A4纸),并在推荐表上注明创作年份,由报送单位盖章确认,以便在评选和评奖时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加分。

  6、推荐节目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中旬(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节目评选和评奖

  1、由组委会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加本次展演的节目进行评选和评奖。

  2、评委会在组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评选和评奖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评选和评奖结果由组委会统一公布。

  3、评选和评奖工作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从各单位报送的节目中,评选出参演节目。评选方式主要通过审看DVD光盘进行。

  第二步:从参演节目中,评选出各等次获奖节目。评选方式通过现场观摩打分的方式进行。

  九、奖励办法

  1、本次展演设表演金、银、铜奖和优秀奖,对获奖节目分别颁发证书和奖牌。

  2、部分获奖节目和选手将应邀参加本次展演闭幕式演出,或选送参演第三届中国职工艺术节闭幕式文艺晚会。

  3、对认真组织、积极参与本次展览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将授予优秀组织奖。

  十、联系方式

  本次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内蒙古职工文联。

  地  址:呼和浩特市机场南辅路5.5公里处

  邮  编:010011

  电  话:办公室  0471—4925763(即自动传真)

  邮  箱:nmgzgwl@163.com

  联系人:樊秀梅  13947169656

      常健  15149009103

 

  下载第三届中国职工艺术节民族器乐展演节目推荐表

(编辑:李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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