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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影协:依法依规广告代言 牢记社会责任担当

时间:2022年05月30日 来源:中国电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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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员景甜违法广告代言事件引发舆论热议,为文艺工作者广告代言敲响一记警钟。广告代言行为既有经济属性,也有社会文化属性,对社会公众具有引导和示范作用。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既伤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又失去了观众的信任,同时严重损害了文艺界的行业风气。 

  文艺工作者是以优秀的文艺作品和良好的社会形象获得大众认可的。明星的社会影响力源于人民群众,正是广大观众的喜爱使得明星受到商家的青睐。身为公众人物,文艺工作者要珍惜自身声誉、重视观众口碑,在广告代言时把消费者的权益放在首位,把遵守法律法规作为不可逾越的底线,对所代言的商品和服务严格把关。 

  文艺工作者应时刻牢记自身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担当,认真践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和《文艺工作者广告代言自律公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循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修身守正、立心铸魂、心存敬畏、行有所止,自觉恪守广告代言行业规范,努力构建良好健康的广告生态环境,共同营造天朗气清的文艺生态。 

《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全文 

《文艺工作者广告代言自律公约》全文 

(编辑:魏康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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