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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乡村民宿发展指导意见

时间:2020年01月10日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李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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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蓬勃兴起的乡村民宿游,作为美丽乡村发展的一种新业态,在推动乡村振兴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也让久居城市的人从快节奏工作中解脱出来,去享受惬意的慢生活。但另一方面,因缺少行业标准,乡村民宿游引发的问题也不少,在土地产权、卫生安全、购物消费等方面都亟待完善。2019年12月26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相关部门举办新闻发布会,对近日北京市印发的《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京郊精品酒店建设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简称《意见》《方案》)进行解读。

  “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利用自有宅基地和农民房屋经营乡村民宿”“乡村民宿的单体经营规模为经营用客房数不超过14间(套),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配齐生活垃圾分类设备设施”……《意见》重点解决了乡村民宿经营合法性问题,并弥补了审批监管短板,让曾经因无规可依、证照难办而游走于灰色地带的乡村民宿可以拿到合法“身份证”;还对乡村民宿的经营主体、生态环境、公共安全、从业人员、规范经营等有关事项进行明确——乡村民宿经营者需依法办理“一照、两证、一系统”,即营业执照、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如经营餐饮),安装使用公安机关的信息采集系统。

  《方案》首次明确了郊区精品酒店4种开发模式:既有酒店提升模式、老旧设施改造模式、土地入股联营模式、土地试点入市模式。其中,政府鼓励将京郊废弃工业厂房和仓储用房盘活再利用,使其成为特色旅游住宿业态;而土地入股联营和土地试点入市模式也将为各区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项目开发建设蹚出一条新路子。

  在审批和监管方面,《意见》明确,实行审批权限和监管责任双下沉,由区级乡村民宿发展工作小组实行联合受理、联合踏勘、联合审核、一站式审批,各有关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加强政策指导。《方案》提出,发改部门将试点下放精品酒店项目核准权限,先期在房山、延庆两区开展郊区精品酒店由区级核准试点工作。

  设置门槛不代表设置障碍,相反,有了标准,民宿业主在建设和经营中便有规可依,避免了要么不敢建、要么胡乱建的尴尬局面。在促进民宿发展方面,两个文件出台了一揽子支持政策,包括优先推介招商,将乡村民宿和精品酒店项目纳入市区两级招商引资活动和北京旅游资源交易平台、京郊旅游投融资服务平台进行重点推介,拓宽融资渠道;发挥各部门资金集聚效应,共同支持乡村民宿和精品酒店项目所在地道路交通、供水供电、垃圾污水处理以及停车、环卫、通讯等配套设施建设,优化项目周边发展环境;市区两级对乡村民宿和精品酒店项目优先给予贷款贴息、奖励等政策支持。

  据介绍,目前北京市13个涉农区共有特色旅游业态710家、精品民宿500余家、星级民俗旅游户5595户、星级民俗旅游村263个、农业观光园1216个、特色旅游村镇100个,并涌现出古北水镇、乐多港、世园人家、山楂小院、长城公社等一批新兴旅游品牌,发展势头持续向好。京郊各区也先试先行,结合实际,推出系列举措,如延庆区建立了民宿联席会议制度,多部门联合推进民宿建设;成立民宿行业组织——延庆民宿联盟,建设由政府主导的民宿人才培训机构——北方民宿学院等;怀柔区政府在2018年7月颁布实施《怀柔区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奖励办法(试行)》,支持农家院或农户升级改造,符合标准的民宿都能得到政府资金支持;门头沟区设立了连续4年总额8亿元的专项资金,集成6个相关部门23项政策,推出“10+1+N”《精品民宿政策服务包》……

  据悉,下一步,北京市还将制定出台地方标准《北京市乡村民宿标准及评定》,适时启动乡村民宿评定工作,推动乡村民宿向规范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

(编辑:王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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