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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清朗的网络直播空间

时间:2019年02月01日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简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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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8日,湖北省标准化学会和武汉市软件行业协会联合发布了《网络直播平台管理规范》以及《网络直播主播管理规范》,引人注目。这是推进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探索。

  针对近年来直播行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质疑,湖北推出的这些管理规范不仅进一步推进了企业的有据可依,也通过科学的探索补上了行业规范这一环节,为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参考。比如标准中对舆论反映强烈的网络主播问题进行了年龄、衣着、身份方面的技术规范,体现了发布者直面问题的勇气和解决问题的智慧。

  网络直播行业从起步期就进入了规范和引导的道路。早在2016年,百度、爱奇艺、优酷等20家网络直播平台发布《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进行自我约束;原文化部等陆续出台《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等法规,并积极引导、严格执法。企业自律和政府监管为近3年来网络直播行业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方向性的保障。

  健康发展的行业才能做大蛋糕、获取长久利益。据估算,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已达4.25亿,2017年行业产值突破300亿元,新增了数百万个就业岗位,并产生了陌陌等上市企业,尤其为年轻人提供了较低门槛的创新、创业机会。

  湖北结合国家政策、舆论反映、学术预测的行业探索,及时具体地解决问题,让我们更清晰地预见了行业发展的美好前景。当然,具体效果也需要企业、行业协会、社会舆论和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才能看到。但我们同样知道,社会在动态发展,社会心理在不断塑造,协会规范也必然要经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过程。我们应首先欣喜地看到这种探索的积极面,然后持续对舆论引导、行业规范等方面进行关注。

  从监管者的角度说,网络直播是一个民众广泛参与、就业规模大、蓬勃发展的新兴行业,显然不能抱着“因噎废食”的态度去“一棍子打死”,而是应该在进行基本判断的基础上,加强舆情研判和学术预测,打好规范管理的提前量,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并通过企业自律、行业规范、政府监管,逐级递进、逐层严密,共同构成规范发展的立体网络。此外,不少网络直播平台已在舆论宣传阵地建设方面具备了一定影响力,应当引起关切。

  从经营者的角度说,在经历野蛮生长、泥沙俱下短暂的初期发展后,网络直播逐渐成为一个较为喜闻乐见、健康规范的行业,广大企业、资本应当共同维护这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强化平台责任,做好主播准入和内容生产的规范工作,营造清朗的直播空间,让网络直播行业为国家和民众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王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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