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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不仅是一种消费现象

时间:2019年01月09日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张 辉 王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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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旅游技术型消费

  过去,对旅游的传统认识仅把旅游归在消费领域,谈全域旅游也仅仅是就旅游领域而说旅游,没有把旅游的发展放在中国社会经济大的发展层面上来思考旅游的问题。但随着新时代的到来,旅游不仅是一种消费现象,它还可能成为推动下一步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方式。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旅游化表现在3个方面:

  消费的旅游化。消费结构的旅游化就是说人们在日常消费中用于旅游、休闲等行为的消费比例在不断提高,例如周末乡村休闲旅游、寒暑假亲子旅游等旅游消费行为越来越普遍,其消费的比重也越来越大。

  空间的旅游化。对于一个城市来说,空间的旅游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城市接待外来旅游者的比例(也可称之为游居比)在不断增加,如有几千万的常住人口的北京,2017年接待了近2.8亿人次的旅游者,也就是平均每一个北京人要接待十几个游客,在很多城市游居比在不断增加;而另一方面,城市居民外出旅游的比例(也可称之为出游率)也在不断上升,这二者在空间上的一进一出就可以反映出一个地区空间层面的旅游化发展和变化。

  产业的旅游化。在上世纪80年代旅游业指代的是“老三件”——旅游景区、酒店和旅行社,而现在来看,“老三件”在旅游业中的占比已经慢慢被越来越丰富的产品所稀释。其他业态正在利用旅游消费这个平台来创造自身“旅游+”的商业模式,在此发展过程中,旅游的边界已经越来越模糊,这也是产业旅游化的过程。

  那么,消费、空间和产业的旅游化过程会令中国旅游业产生什么样的新问题?

  旅游不再是简单的消费现象,它还可能与工业化一样,成为推动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式。在这过程中,各个产业都可以借助旅游消费或者旅游市场的平台来创造自己的商业模式。虽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但绿水青山不能直接等于金山银山,这中间必须有一个转换器,而这个转换器就是旅游化的过程。

  过去,很多人认为旅游消费层次的高低通常是侧重于观光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而认为旅游消费不需要很高的技术含量,只要具备闲暇时间、可支配收入、健康正常的体力就可以参与旅游活动。但随着时代发展,越来越多的旅游消费表现为技术型消费,如滑雪、滑翔、航空、潜水、邮轮、登山等。

  一般而言,技术的概念多被用于解释生产活动,而不是消费活动。但随着科技进步和人们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大多消费品的技术、文化和信息含量大幅度提高,使得消费者必须通过适当的学习,掌握一定的“消费技术”,才能达到消费品的最大消费效用。旅游消费现象也毫无例外,如果对于滑雪活动缺乏消费技术,普通消费者可能会经常摔跟头,从而降低该项目的旅游满意度。

  所以,旅游消费技术会对旅游者的满意度、消费层次和消费水平产生巨大影响,这种影响还会发展到更多的旅游消费项目中,如博物馆等文化类的旅游消费需要旅游者具备深厚的文化技术,潜水消费行为需要旅游者学习基本的潜水技能,低空飞行、航拍等旅游消费甚至需要旅游者获得航空驾照……而在高端定制旅游活动中,消费技术的影响可能会更加明显,这些现象都是新时代下旅游消费的表现和反映。

  过去,我们认为挖掘旅游资源就是开发旅游目的地,但随着高速铁路、高速交通体系的出现和完善,我们发现,虽然每一个旅游目的地的旅游流量会大大增加,但更多旅游的经济活动却向着旅游集散地集中和转移,因为很多旅游目的地都或多或少地变成了旅游集散地的“旅游飞地”(旅游或休闲虽然依托当地的土地和旅游资源,但其经济的带动作用与当地经济发展关联很小,旅游消费的物资、人员等都来自外地)。如果旅游目的地再不进行改革和变化,那么可以预测,这种“飞地现象”在高速交通的新时代中会越来越明显。

  例如,河南洛阳和陕西西安过去都没有高速交通,两个地区都是非常独立的旅游目的地,但随着高铁的开通,两地仅有1小时20分钟的时空距离,如果洛阳还只发展景区,而西安发展更多的休闲业态,那洛阳就可能成为西安的“旅游飞地”。在未来,这种“飞地现象”在我国的旅游业中会越来越普遍,所以就要求更深层次的旅游目的地的开发,进行一场空间上的旅游目的地革命。

  另外,随着大众化旅游时代的到来,旅游业的治理问题该如何解决?例如旅游中的自驾车、营地、风景道、绿道等表面看属于旅游部门的管辖范围,但其管理职能却属于交通部。诸如此类问题还涉及农业部等其他政府部门。因此,在全域旅游时代,旅游的治理结构也可能会发生大的变革。

 
(编辑:王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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