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践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
编者按:2022年3月29日,中国文联十一届二次全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修订稿)》。新修订的《公约》在保留原有内容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新的精神,增加了新的表述,并修改了个别文字,以进一步体现时代性要求,拓展和强化文艺工作者的自我教育和自律要求。修订后的《公约》,面向全国广大文艺工作者提出,坚持爱国为民、坚定文化自信、潜心创作耕耘、追求德艺双馨、倡导团结向上、引领社会风尚。为积极推动《公约》的宣传工作,特开设专栏刊发系列文章,邀请多位专家学者就学习贯彻、落实践行《公约》进行系统解读、深入阐释,供文艺工作者学习参考。
倡导团结向上, 营造天朗气清的文艺风气
张德祥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
2022年3月,中国文联发布《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修订稿)》,第五条明确“倡导团结向上”。文艺工作者是一支文艺队伍,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践充分证明,广大文艺工作者心怀祖国人民、响应时代召唤、追求艺术理想,是一支有智慧有才情、敢担当敢创新、可信赖可依靠的队伍”。是队伍,就需要团结,团结起来力量大,这是最朴素的道理。“团结向上”,也就自然成为文艺队伍中最朴素的道德要求。
一、虚怀若谷以增强团结向上的主动性
俗话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比武也好,体育比赛也罢,以胜负计,亦可量计,总能比出个高低,分出一二,令人信服,争议不多。但文艺不是技能比赛,无法直接对阵,所以不可能像比武那样一目了然、直截了当地分出一二。何况文艺不仅有技艺因素,更有思想意识、价值观、立场、境界等精神内涵,无法量化比较,这也是不能机械地分出一二的原因,所以有“文无第一”的说法。正因为如此,文人之间常互不服气,多是感到自己的文章最好。古人发现,“文人相轻”是一个常见现象。“文非一体,鲜能备善,是以各以所长,相轻所短。里语曰:‘家有弊帚,享之千金’。斯不自见之患也”。这种“不自见之患”,容易成为文人之间不和谐甚至不团结的潜在因素。就说现代文艺史上,因为文艺家的立场、价值观、性格、文风、才情等等差异,形成不同的门派甚至宗派,意气用事,互不买账甚至相互诋毁,从笔墨官司到人格诬蔑,也时有发生,造成文艺界的某种裂痕,对文艺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倡导团结向上,作为新时代文艺家的道德风尚,就是与时代共同进步。“文人相轻”是因为“不自见”,宗派主义是因为小家子气,是狭隘观念的表现形式。人贵有自知之明。那么,要形成团结的风气,首先要从主观上超越“不自见”的遮蔽,超越狭隘的门户偏见,放宽眼界,虚怀若谷,提升道德境界,见贤思齐,转益多师。这样,不仅有利于团结,还有利于向上,把以己所长轻人所短变为取他人所长补自己所短,互学互鉴,增益所不能,必然会提高自己的艺术创造能力。谦虚使人进步,这是道德的精神力量所致。谦受益,满招损,对才华横溢的文艺家亦不例外,甚至越是“横溢”越要戒“满”。所以,风物长宜放眼量,开阔心胸,能够增强团结向上的主动性。
传统的文艺创作多是个体劳动,诸如诗词歌赋画、吹拉弹唱吟,己之所好,好自为之,乐在其中。但随着社会的现代化发展,文艺的介质、载体、传播方式以及文艺形式的变化,文艺创作与制作需要多个艺术门类的合作,也就是说,现代艺术发展越来越走向多个艺术门类的综合,比如戏剧、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综艺晚会、大型开幕式表演等等,都是综合艺术,需要文学、音乐、舞蹈、美术,声、光、音、像等多种艺术元素的汇聚融合,形成整体的艺术能量,共同完成一个叙事目标。如果说这是各个艺术门类的合作,那么,本质上是各个门类艺术家的合作。合作就需要团队,团队就需要团结和谐。可见,现代艺术的综合性特征也决定了文艺家之间团结合作的重要性。相互尊重,相互补台,把个人才情融入整体目标,才能更好地达成整体艺术目标的实现。团结起来,就会形成个体无法实现的新的艺术创造力。
二、开展健康的文艺批评 以增强团结向上的生动性
团结,不是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的“好好主义”,也不是无原则的“一团和气”。团结,是在共识基础上形成的内在凝聚力和生动性。文艺发展离不开批评。2014年10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文艺批评是文艺创作的一面镜子、一剂良药,是引导创作、多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重要力量”。文艺批评要的就是批评,不能都是表扬甚至庸俗吹捧、阿谀奉承。不能因为彼此是朋友,低头不见抬头见,抹不开面子,就不敢批评。“一点批评精神都没有,都是表扬和自我表扬、吹捧和自我吹捧、造势和自我造势相结合,那就不是文艺批评了!”文艺批评褒贬甄别功能弱化,缺乏战斗力、说服力,不利于文艺健康发展。文艺批评是良药,但良药苦口,忠言逆耳,人在本能上喜欢褒奖而不喜欢批评,所以批评容易引起某种分歧甚至情绪对立,也因此,常常出现碍于朋友情面,回避批评。不批评,看似维护了“情面”,却掩盖了文艺的问题,掩盖了创作者的盲区,既不利于文艺的健康发展,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团结。那么,如何通过文艺批评求得团结?这就要建立良好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风气,这不仅是学风的建设,也是道德风尚的建设。
首先,批评必须是善意的、真诚的。批评的出发点是求得文艺的健康发展,是求得文艺作品的更高质量。所以,批评应当针对文艺作品的思想性和艺术性,针对文艺现象和思潮,针对文艺的价值观和美学观等等艺术问题,而不是针对文艺家个人,即对艺不对人。所以,批评必须是善意的、真诚的为着文艺而批评。不能假文艺批评之名党同伐异或争名夺利。其次,文艺批评要尽可能体现出科学性。文艺批评不是根据个人好恶发议论,而是要遵循艺术规律,运用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观点评判和鉴赏作品,说出道理,以理服人,体现出文艺评论的科学性。在艺术质量和水平上敢于实事求是,好处说好,坏处说坏。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对各种不良文艺作品、现象、思潮敢于表明态度,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敢于表明立场”,要求把好文艺批评的方向盘。这也是对文艺评论家的理论水平、学识修养、美学素养、道德人格的一种考验。坦诚的、说理的、科学的批评,才是健康的文艺批评,才能营造出良好的批评风气,于文艺创作有益,为人所乐于接受。为此,就要坚决克服那种粗暴的、偏激的、意气用事或求全责备的批评,把文艺批评提高到一个新境界、新水平。再次,对于作家艺术家而言,要敢于面对批评自己作品短处的批评家,以敬重之心待之。批评家未必就一定比作家艺术家高明,但常言道,旁观者清。批评家的优势在于“旁观者”的角度,可能更客观一些。金无足赤,艺无止境。只要批评言之有理,论之有据,就应当乐于接受,能够“闻过则喜”就更好了,那就是大家风范。如果不认同对方的批评,欢迎反批评,发扬艺术民主和学术民主,争论或争鸣都是好事情,你来我往,一来二去,反复切磋,真理会越辩越明。总之,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或反批评,都是批评方式,只要是善意的、真诚的、说理的批评,都会受到欢迎。批评在本质上是一种沟通、交流和思想碰撞,只有通过沟通、碰撞才能求得真知和共识,必然形成生动活泼的局面和团结向上的风气。
三、强化自觉的社会责任感 以增强团结向上的积极性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党的文艺方针,也是力求达到的文艺繁荣的景象。这一方针为每一位艺术家充分发挥自己的艺术才华提供了广阔空间和可能性,写什么和怎么写完全根据艺术家的才情选择适合于自己个性的题材、体裁和形式。当然,选择与责任同在,这也从另一方面对艺术家提出了更高要求,就是社会责任。艺术作品都会产生相应的社会效果,积极或消极,正面或负面,都会由作品的思想内容生发出来影响社会。因此,艺术家要切实考虑自己作品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尽量避免自己的作品成为负能量的载体或腐朽思想的传播工具。2016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指出:“牢记文化责任和社会担当,正确把握艺术个性和社会道德的关系,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严肃认真考虑作品的社会效果。要珍惜自己的社会形象。”五年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进一步指出:“文艺工作者的自身修养不只是个人私事,文艺行风的好坏会影响整个文化领域乃至社会生活的生态。”所以文艺工作者要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这是谆谆教导,也是殷殷期望。文艺工作,是培根铸魂的工作,用什么精神、什么价值观铸魂,直接影响一个民族的精神状态,甚至影响一个民族的未来,责任就在其中。因此,铸魂先要铸己,努力使自己成为具有健康审美意识、品格高尚的人。血管里流出来的是血,水管里流出来的是水,这就是品格的意义。可见,艺术家的职业道德,首先是确立社会责任感。有了责任感,就知道应当写什么不应当写什么、应当怎样写和不应当怎样写。对正能量要敢写敢歌,理直气壮,正大光明。对丑恶事要敢怒敢批,大义凛然,威武不屈。从有益于社会的责任出发,就会自觉地把真善美融入到艺术创作中去,使作品蕴含人性的良知、温暖和光明,扬善惩恶,饱含激励人上进的正能量,就会有益于社会人心。文艺作品,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移风易俗,是影响世道人心的。有了责任感,就会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就会摒弃那种病态的、畸形的、腐朽的所谓审美观,使自己的创作走在康庄大道上。社会责任感是作家艺术家的职业道德精神,也是一种促使人上进的动力,责任激发动力。 攀登艺术高峰,就必须有向上的精神状态,有向上的目标。有了向上的目标,才会在目标认同上、在目标感召下走到一起来,才会团结起来向着目标努力。因此向上的精神和目标是团结的基础和前提,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的团结才是有向上力量的团结。不敢面对实际问题的“好好主义”和无原则的“一团和气”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团结,因为它不能形成向上的团结力量。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文艺大有可为,也应当大有作为,这就是以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为这一历史进程提供精神动力,用文艺振奋民族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推动历史前进。这是时代赋予文艺的使命。要承担这一使命,文艺就必须有一种向上的精神、前进的力量。因此,在《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中,把“倡导团结向上”作为公约内容,是文艺的责任和使命对文艺工作者必然的职业道德要求,是时代对文艺队伍的精神召唤。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定文化自信,切实履行公约,从我做起,同心同德,坚决克服不利于团结的行为,坚决抵制造谣诽谤、网络暴力,绝不做不良风气的制造者、跟风者、鼓吹者,为中国文艺攀登艺术高峰,营造自尊自爱、互学互帮、团结和谐、天朗气清的行业风气。文艺行业的风气,就是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的直接体现,也是文艺工作者精神风貌的直接体现。
道德高尚,襟怀坦荡。 携手同行,惠风和畅。 守正创新,团结向上。 攀登高峰,倍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