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有媒体为采到有关王菲离婚的独家新闻,超速行驶、围追堵截,两度逼停王菲的车,并拍下王菲车中含泪的照片,在发布这则“独家”时,字里行间仍难掩得意。此举遭到网友痛斥。虽然相关媒体已致歉,但笔者仍大惑不解:涉事人员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都是遵纪守法的公民,为何戴上“媒体”的冠冕,以“采访独家”之名,就悍然成了不顾受访者生命安危,且给公共安全带来威胁的“暴徒”?
这并不是孤立事件,有不少媒体对明星的私生活一向趋之若鹜。浏览几家门户网站的娱乐新闻,某明星出轨、某明星结婚,某明星分手、疑似复合,某明星怀孕、生男或生女,此类新闻经年累月不绝于目。不可否认,明星是大众投放想象的欲望符号,从某种意义上看,也是媒体建构的产物,在大众文化语境下,消费明星被视为理所当然,身处符号之后的真实个体,其“人”的属性有时会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但当媒体以此为由,理所当然地窥看其隐私,依靠且仅依靠这种方式谋求媒体自身生存发展时,就已经沦为失却职业伦理底线的“暴徒”。
如今,几乎每家媒体都有娱乐版面,有的媒体以其娱乐新闻的快、准、狠获取大部分点击,以至于忘记了,媒体是社会公器,它不应成为市井喧哗的扩音器。有被放大的,就必然有被掩盖的。网络时代,几乎所有新闻热点都会在24小时内冷却。网络传播令消息的获取和发布成本降低、流程趋简,碎片化、瞬息万变的信息环境,掩盖了发布者对自我的深入思索和对社会的潜心静观的缺失。发布程序的改变,也是仪式感的消解,发布行为本身对个体的约束放松,随之而来的是从业者责任感、道德感的降低。
近年来,不仅娱乐新闻充斥屏幕,一些值得深思的新闻事件,在媒体的不当关注下也趋于娱乐化。有的媒体热衷于发掘新闻事实中的戏剧性元素,在事无巨细的跟进中忘记了选择主次和分辨真伪,放弃了深度反思及公共立场,将“真问题”悬而未决或一笔带过。这一系列的本末倒置,正在持续摧毁媒体的公信力。
新闻媒体和普通大众的区别,并不在于信息获取和发布的能力,因为信息的获取和发布这一行为本身,其实并不能生成任何意义。新闻媒体的优势更不在于能比普通人更轻易地猎取八卦,更有手段地攫取“独家”。媒体的可贵应在于“公器”,在于无论阵地是纸张还是网络,都始终如一地拒绝迎合、坚守理性,在于作为社会的眼睛和心灵,从现象洞见本质的敏锐,在于无论身处什么环境,都善于、敢于为社会传播正能量,发出有价值有意义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