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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研究机构不宜划入人文类院系

时间:2013年08月26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邱振刚

  【事件】 很多高校的文化产业研究机构隶属于人文类院系 

  【观点】 文化产业研究者最需要的,并不是文史哲的知识背景

  这几年,笔者浏览很多高校网页时发现,但凡名气大一些的高校,基本上都成立了或者正在组建文化产业研究机构。这些机构,有的叫研究院,有的叫研究基地,有的叫研究中心,名目众多,不一而足。虽然研究内容大体类似,但颇可玩味之处在于,此类机构各有各的“婆家”,有的隶属于高校人文类院系,如艺术学院、文学院之类,北京大学、山东大学即是如此。有的则隶属于高校的财经类院系。在我国台湾宜兰不久前召开的一次文化产业领域的论坛上,有位来自大陆的学者其所在研究机构就隶属于某高校艺术学院,而有位来自台湾的学者,该校的文化产业研究机构,则隶属于该校的商学院。除了上述两种,还有一种情形,则是由所在高校跨系组建文化产业研究机构,如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此种模式以及财经类院系模式,是笔者更加欣赏的。

  对于严谨的治学者而言,要对某一领域进行研究,必须具有相应的知识储备,文化产业研究机构背靠什么院系,其实也就决定了机构内学者的知识结构。学者的知识结构,又决定着能研究出什么样的成果。由此可以说,由人文类院系组建文化产业研究机构,由人文类学者对文化产业进行研判,终究还是上错了花轿嫁错了郎。

  对文化产业进行研究,应当更侧重于其产业属性而非其文化属性。笔者无意否认进入了文化市场的文艺作品,除了商品属性也同样具有文化属性,除了要追求市场价值也不能完全漠视精神价值。但既然要研究文化产业,面向的无论是整体的发展趋势,还是单一文化产品的成败,首要的是研究其商品属性,比如融资渠道、盈利模式,比如品牌如何经营,国家应以何种政策进行扶持,对制度性软环境有何特殊要求,等等。而这,显然不是人文类学者学之所长。

  而且,文化产业自有其规律,市场这东西,是想迎合就能迎合得了的吗?要迎合市场,就要调查市场、分析市场,这种繁琐精密,且高度专业化的工作,也非惯于进行形而上思考的人文类学者能做到的。所谓的研究成果,如果只是一大堆大而化之的句子,如“身体走得太快,要停下来等等灵魂”“不应一味迎合市场”“不能让资本的逻辑控制我们的意识”云云,貌似深刻无比,玄奥异常,实则对推进产业没有多少实际作用。

  对各类文艺作品,包括进入了市场、已经产业化了的文艺作品,对其思想内涵进行深入解读,当然有必要性,也有其不可替代之价值。但是,术业有专攻,文化产业研究者最需要的,并不是文史哲的知识背景,高校里的文化产业研究机构,实不宜划入人文类院系的那片“篱笆墙”。

(编辑: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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