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进党的活力,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发展壮大的坚实基础。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在党的建设方面不断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
一是党的先进性建设。这是十六大以来在党的建设方面具有整体性的最大创新。
2005年1月14日,胡锦涛总书记第一次提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命题,指出“党的先进性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自身建设的根本任务”,“抓住了先进性建设,就抓住了党的建设的根本,就抓住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关键”。
围绕这个命题逐步扩展,进一步形成了关于先进性建设的系统理论。曾庆红同志在今年5月召开的一次研讨会上,从重要地位、重大意义、时代内涵、根本任务、实践主体、实现途径、根本依据等方面概括了这个战略思想,并强调这一战略思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理论,标志着我们党对于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相联系的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和实践达到了新的高度。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从2005年1月以来,全党分三批开展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围绕先进性建设及其教育活动,理论界进行了深入探讨,在先进性的内涵和要求、先进性建设的重大意义、保持先进性的途径和方法、先进性建设历史进程和主要经验、先进性建设的规律、国内外马克思主义政党在保持先进性方面的经验教训等等方面,取得了丰富的理论成果。
二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这是我们党第一个全面总结党的执政经验、指导全党担当起执政兴国历史使命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把党的建设的焦点进一步集中到执政能力上来,充分强调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规划了执政能力建设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各项部署等整体布局,鲜明地提出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范畴。
四中全会之后,《决定》中的部署被分解为57个事项,一一落实到中央有关部门。凡属于建章立制的,抓紧就有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关条例和规划的制定开展工作、起草文件;凡属于改革举措的,抓紧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凡属于提出原则要求的,组织力量抓紧进行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加强和改进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十六大之后,在兴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理论创新,用发展中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按照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创新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的要求,进行大规模干部培训。先后举办了新进中央委员班、省部级领导干部班等,建立了浦东、井冈山、延安三所新的干部学院。同时,为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了对县委书记和县长的培训。在干部培训规范化方面,制定了《2006年-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
对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十六大之后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社会主义荣辱观、走和平发展道路、建设和谐世界等一系列战略思想,理论界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些都是与时俱进、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对这些战略思想的研究,成为十六大以来党建理论研究的最新和最大的热点。
四是党的组织建设。在干部人事制度和领导班子建设方面,颁布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2004年-2008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在《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2004年4月集中出台了“5+1”法规文件。最近又集中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等五个文件。这些文件初步构成了较为完备的干部人事工作法规体系,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经过不断探索,现在已经形成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全委会投票表决、党政领导干部辞职等制度。制定了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随着《公务员法》的全面实行,公务员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健全。
修订了地方党委工作条例,正在制定党组工作条例。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逐步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进一步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在正在展开的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将减少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逐步加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之间的干部交流。优化人大、政协领导班子结构,逐步减少人大、政协领导职数。
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截至2005年底,全国党员总数为7080万名,比上年增长1.7%。党的基层组织352万个,比上年净增4.3万个,增长1.2%。党的执政基础进一步加强。
加大了群众工作的力度。中央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认真研究我国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和群众工作的新特点,努力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方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把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贯彻到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
五是党内民主建设。十六大强调,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的基本思路是: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
从实际措施来看,制定了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了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继续改进党代会制度,扩大了在市、县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已提出建立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建立代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机制。
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要求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
六是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在经济建设方面,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把握方向,谋划全局,提出战略,制定政策,推动立法,营造良好环境。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方针政策、工作总体部署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经常性工作则由政府及其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决策和管理。积极推动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
在政治建设方面,中央强调“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根本途径”。“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这是对依法执政重大意义和地位的新的规定。
在文化建设方面,实施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发挥理论工作者“思想库”的作用;推动中华文化更好地走向世界;加强文化发展战略研究,抓紧制定文化发展纲要和文化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互联网管理体制和互联网宣传队伍建设。
采取了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一些重要举措。包括: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加强协商协调、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建立决策咨询机制和信息支持系统。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实行质询制、问责制、罢免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
七是党的作风建设。十六大一结束,胡锦涛总书记就强调“两个务必”,随后又提出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最近又提出“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从中央做起,改革会议制度,大力精简会议、文件和简报,切实改进文风。严格规范和控制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制度。领导干部搞调查研究,要求注重实效,轻车简从。
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争取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作者: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李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