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钢作品
“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 ”这是著名艺术理论家刘熙载在《艺概·书概》中对书法的评价。在他看来,书法不仅仅是写字,而是作者进入深层次审美体验的“自我返照” ,其中的学、才、志对于书法创作而言更是至关重要。有其学、有其才、有其志,一个书法家才能走上独树一格的书法之路。作为从事书法创作、研究多年的书者,中国书协国际交流委员会委员、书法家李钢对此深有体会。日前,“李钢书法艺术展”在临汾市三晋美术馆举行,笔者对李钢进行了专访。他表示,进行书法创作不单要专注于创作本身,其背后的“山高水深”同样值得书法家去探寻。
在理论上下“功夫”
自开始从事书法创作起,李钢便把他的视线放置在中国古代书法理论和相关古典文艺理论中,从先秦诸子百家的言论、典籍,到魏晋时期的文学理论,再到浩如烟海的古代书论,他从这些中国古典美学最本质的理论建构中,探寻着书法之美、书法之道。他还把目光投射到对哲学问题的思考、文化历史的研究、美学价值的辨析等诸多方面。在前人们建构的诸多理论中,他孜孜不倦地寻找着思想之光,并为他的创作实践提供营养。“书法是知识的‘套餐’ ,涉及历史、文化、美学、哲学等,只有把每一种知识都融会贯通了,才能全身心投入到书法创作中,进而以自身的性情营造出意境美。 ”李钢说。
在对理论的研究中,李钢对哲学统领作用格外重视,不仅是领悟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的哲学观,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也刻苦学习、深刻领会。“哲学是世界观的学问,无论是学习书法的过程,还是研究书法创作的规律,甚至是对书法的审美价值的判断,我们都可以从哲学中找到解开谜底的钥匙。它为我们的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撑,只有用哲学上的对立统一规律指导创作,才能使作品既有变化又融于和谐,进入变化无穷、和谐无限的大美境界。 ”李钢表示。在实践中,其作品里尽显运动中的平衡,动态中的协调,倾侧里含稳重,端庄里见婀娜,妙趣横生,犹出机巧,变化纵横自有成效,特别是其从阴阳互补、矛盾运动、普遍联系的高度来认识书法本体语言的对立统一性,是其创作的重要特点之一。
在用哲学、美学理论指导创作的同时,李钢也在进一步研究当代书学理论,并在某些方面以独特的视角出发,逐渐形成了自己的观点。近年来他加入了洪亮书学研究会,在专业报刊上发表了《浅谈书法点画的自然之美》 《一瓣心香顿开法门》 《清·朱履贞“书有六要”注译与解析》等书法论文,并出版了书法专著,让自己的书法理论成果不断地丰富着。他认为,书论和创作本就是一体的,一个好的书法家应该在书法理论中有所建树,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的作品更加富有生机活力。
人格境界要“修养”
正如《艺概·书概》所言: “贤哲之书温醇,俊雄之书沈毅,畸士之书历落,才子之书秀颖。书可观识。笔法字体,彼此取舍各殊,识之高下存焉矣。 ”书法作为一种中国古代根植于古人生命体验的艺术形式,与“人”有着密切的关系。所谓“字如其人” ,在一定程度上向我们说明了字的书写与创作主体的深厚联系,而在另一方面也表明了创作者的个人品质、修养、境界,对于书法创作的重要性。因此,对于书法创作者来说,修身养性、涤除玄览,也是非常必要的。
在谈到如何提高人格境界时,李钢表示,书法家要在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精神以及到大自然中吸取营养,陶冶情操,也就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中国古代文人墨客向来注重人格的高尚,而读圣贤书就是他们最好的修行方式。从现代的视角来看,像他们一样整日读“四书五经”虽不可能,但也应该尽自己所能去读那些经典,在《论语》中感受孔子之“仁” ,在《大学》中体味大学之道,在《道德经》里感悟大美至境,在唐诗宋词中领略诗意情怀。 “在古代圣贤的经典中,我们不仅能体会到为人处世的道理,也能在那种中国最朴素和本质的道德观念中得到思维、情感、理念上的熏陶,最终从内而外的提升自我。特别作为一个书者,更是要在这些经典中感受古人的智慧,走进古人的话语体系中,只有这样,才能写出有‘韵味’的书法。 ”李钢表示。
返归自然,也是李钢认为的另一种修行方式。在进行书法创作和理论学习之余,他常常把自己置身于自然中,在大自然中获得审美经验,并内化为审美知觉,以提高自身的修养。他把千奇百态的自然界呈现出的力度美、立体美、韵律美作为艺术取之不尽的源泉,把自然变化内化为书写规律,让亲近自然当成自己“修养”的重要环节。
追寻自然之“化境”
作为中国古典美学最本质的范畴之一,境界一直是古人心中文学艺术的理想之地,无论诗、书、画,还是琴、棋、舞,对境界的追求是所有艺术门类最高级别的归宿。那么对于书法而言,它又有怎样的境界呢?李钢表示,书法创作的最高境界是“化境” 。所谓“化境” ,即超越了艺术规律后的无我状态,是在法度内的任意挥洒,是“外师造化,中得心源”的最终体现,亦是“绚烂至极而归于平淡”的审美追求。“尽管达到此境界非常困难,但在创作中,我们仍应该以此为目标、为追求、为理想,要反对矫揉造作、反对过于精工匠气,要以自然为创作的至高法则。 ”李钢说。
在自然之境中,情感真实对于李钢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它是书法创作的第一步,也是书法创作人格的投影。正如李钢所说:“所有的艺术都是情感的外化,书法亦是表达情感的一种笔墨形式。因此,在追求自然之境中,书写者要保持最真实且本色的情感,要有‘情动于中而形于言’的意识。只有在真诚的审美情感的支撑下,书法创作才是真诚和有价值的,也只有具有了情感的力量,其作品也才可以称得上‘自然’ ,也才可能达到‘化境’ 。 ”对于当代社会一些人把书法当作牟利工具,而没有抱以一颗赤子之心,李钢也表示这样的心态是创作不出高境界的书法作品的,“对自我真诚、对书法真诚,自然而然,才可得其心源” ,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