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晋名誉侵权案一审宣判 谢晋遗孀徐大雯胜诉
http://www.cflac.org.cn    2009-12-29    作者:许其勇    来源:中国艺术报

    12月25日,著名导演谢晋遗孀徐大雯诉宋祖德、刘信达名誉侵权纠纷案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公开一审宣判。

    法院一审判决宋祖德、刘信达败诉,要求他们立即停止对谢晋名誉侵害外,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新浪、搜狐、腾讯、网易等门户网站以及《华西都市报》《新京报》《扬子晚报》等曾刊登其诽谤谢晋言论的有关媒体的醒目位置刊登向徐大雯公开赔礼道歉的声明,为谢晋恢复名誉。法院还判决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总计289900多元人民币。

    徐大雯当天亲临宣判现场,而两被告缺席。徐大雯听到判决后向在场旁听人员书面发布了名为《我的感谢》的公开信。这份公开信表示:感谢法律,正是因为有了公平公正的法律、公开透明的审判,最终伸张正义,还了谢晋一生清白,告慰其在天之灵。她表示,感谢海内外所有关心、支持、帮助、声援她的社会各界正义人士和网民,使她再次感受人间正义和温暖。

    宋祖德、刘信达的代理律师则表示,被告对判决有疑义,不服判决。徐大雯表示,将直面被告上诉,并坚持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