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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导演的剪辑权?

时间:2013年06月07日来源:中国艺术报作者:李 博

  电影《杀戒》的导演到底是章家瑞还是竹卿?这是一个问题。这部将于6月9日公映的影片近日卷入了一场署名权风波:章家瑞表示自己才是《杀戒》的真正导演,合同规定自己对影片拥有最终剪辑权,而这个公映版本是身兼投资者与导演两职的竹卿在未经自己同意的情况下重新剪辑出来的,因此属于违约行为;而竹卿则表示,自己与章家瑞在影片剪辑方面产生分歧后,曾与剪辑师张一凡做过沟通,并再做剪辑,且合同中只提到章是“艺术把关”,并未有最终剪辑权这样明确的规定,因此片方并没有凌驾于章之上。

  双方各执一词,围绕的中心问题就是影片的最终剪辑权究竟该属于谁。近年来,《肩上蝶》《假装情侣》等电影的制片方与导演都因为终剪权的纠纷而搞得不欢而散,甚至对簿公堂;就连电影产业发展已十分成熟的好莱坞,最近也出现过《梦宅》导演吉姆·谢里丹因影片最终剪辑版与自己的创作初衷相去甚远而要求将自己的名字从影片导演栏中去掉的事件。

  事实上,最终剪辑权之争,在电影界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好莱坞斯坦利·库布里克、大卫·芬奇等大导演都曾因剪辑权的归属问题与制片方分道扬镳,并否认制片方剪辑的公映版本是自己的作品。从某种程度上说,制片人与导演就像是一对矛盾对立体,似乎永远难以调和——制片人通常更关心影片所带来的收益,因此习惯于站在观众的立场思考问题;而导演则大多更注重艺术品质,所以习惯于从艺术的角度思考问题。一些制片人认为导演过于自我,剪辑出来的作品曲高和寡;而很多导演又认为片方过于趋利,时常为了商业而毁掉艺术。

  自电影诞生之日起,制片人与导演的博弈就从未停止过,而在产业发展成熟、工业流程规范的好莱坞,制片人一般都是这场角力的胜利者。在严格遵循制片人制的好莱坞,制片人能够掌控从投资到剧本,从拍摄周期到影片剪辑、发行、上映在内的各种事务,即便是像詹姆斯·卡梅隆、史蒂芬·斯皮尔伯格这样拥有终剪权的大腕级好莱坞导演,也通常会将自己摆在制片人的位置上去思考问题;而在以导演中心制为主的中国,影片的主题与风格在更大程度上是导演决定的。

  究其根本原因,并不是因为中国的导演太“牛”,而是因为我们太过缺少专业合格的制片人。好莱坞成功的制片人大多都是全才,他们对市场情况、资金运作甚至政治环境都了如指掌,因此其做出的决定大多是符合市场规律的。他们的决定也许多少会影响导演的个人艺术表达,但这种牺牲是建立在扩大影片收益的基础之上的。反观国内的一些制片人,他们十分希望能够正面影响影片的创作,但由于自身水准有限,反而会在干扰导演创作的同时降低影片的收益,最终落得个“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结果。以《杀戒》为例,我们不知道章家瑞剪辑的版本是何样貌,单论此次即将公映的版本,许多观众在点映后都表示该片“无章法、叙事混乱”。

  当然,中国电影真正实现产业化不过10年时间,硬要强求我们的制片人个个都像好莱坞同行一样专业是不理智也不现实的。在现阶段,谁更专业,谁就拥有最终剪辑权,亦不失为一种折中的制片方式。因此,《杀戒》纷争为我们带来的最大启示,并不是影片的终剪权究竟是该归制片人还是该归导演,而是我们应如何在尽可能不伤害作品艺术品质的前提下让影片的收益实现最大化。去年暑期获得超过7亿元票房的《画皮2》的导演乌尔善曾多次表示,这部影片的胜利就是制片人制度的胜利——该片制片人庞洪在充分保护乌尔善团队创作积极性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拓展了影片的市场空间。如果中国电影产业能够拥有越来越多庞洪这样专业的制片人,那么“影片终剪权究竟该属于谁”的问题,就将会被“影片如何才能剪辑出最佳版本”的问题所取代。


(编辑:黄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