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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研究员:辛亥革命是预备立宪引爆的吗

时间:2014年04月14日来源:人民网作者:王也扬

  1906年9月1日,清廷发布上谕,宣布预备立宪(资料图)

    立宪派创立报刊、设立社团、发起请愿运动,推动预备立宪的进程。这是1906年在上海创办的《预备立宪官话报》。

  关于辛亥革命研究,长期以来有一种说法认为:当年清政府已经启动了“新政”,改革的力度超过了戊戌维新,是“开明专制”的不错局面,可是恰遇1904年的日俄战争,日本的胜利引起了中国国内要求仿行日本君主立宪的呼声,清政府被迫宣布“预备立宪”,这个口子一开,便堵不住了大厦崩溃的“多米诺骨牌”,最后导致辛亥革命的爆发。笔者觉得,这种说法里面有一些似是而非的地方,需要把史实弄清楚。

  首先应该肯定,辛亥革命不是仅仅由孙中山等体制外的革命派搞成功的,而是体制内的立宪派与体制外的革命派合流、合力而为,甚至前者所起的作用不比后者小,这在史学界已经成了共识。比如,侯宜杰《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清末立宪运动史》和郭世佑《晚清政治革命新论》两书,史料翔实,立论持之有故,都比较深刻地揭示了辛亥革命与立宪运动之间的关系。

  “开国会,定宪法”(郑观应语),本是中国近代化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早在洋务运动时期,有识之士就感觉到了中国的落后不仅在器物层面,冯桂芬说“人尽其才不如人”、“君民不隔不如人”,这说的都是制度层面的问题。戊戌维新中,康有为上书皇帝建言“采择万国律例,定宪法公私之分”,正式提出了君主立宪的政治改革主张。只是后来由于阻力太大,才未排上日程。庚子国祸后,慈禧表示懊悔,复推新政,有继续维新未竟事业的意思。新政中开办的新式学堂,在课本上公开提出:“立国之本,在于法律。立宪之国,法律为国民所共认”。这说明,“立宪”的社会舆论在当时已经相当广泛,它并不是仅仅因为日俄战争而突然冒出来的一个政治主张。当然,日俄战争中君主立宪的小国日本打败了君主专制的大国俄罗斯,更使“立宪”增加了强有力的由头,其呼声在中国愈加高涨了。

  于是清政府在1905年派大臣出国考察宪政,次年正式宣布预备立宪。后来的历史发展,确实出现了一波又一波要求缩短预备立宪年限的民间请愿与抗争,那么是不是因为“预备立宪”这个口子一开,坏了清政府的事呢?我们不能缺乏事实分析就下这种结论。

  历史事实是,立宪派与革命派之所以最终走到了一起,是由于立宪派对清政府后来的一系列所作所为彻底绝望,而当初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之际,恰恰是体制内的改革派对政府充满期待,表示热烈拥护之时。报载全国绅商学子听到预备立宪的消息,莫不“奔走相庆,破涕为笑”,扬州商学界撰写的《欢迎立宪歌》唱道:“大清立宪,大皇帝万岁万万岁!光绪三十二年秋,欢歌动地球。”其时还在海外流亡的梁启超,与端方等考察宪政大臣“频以书札往还”,甚至代为他们起草了考察报告。1906年,梁发表长文《开明专制论》,高度肯定清政府认同政治体制改革,指出只有这样才算是真正的开明专制,梁表示预备立宪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进行高效率的工作,“最速犹非十年乃至十五年不能至也”,呼吁全国人民给以支持。他还由此同革命派就和平改革与暴力革命展开激烈论战,坚决主张中国走和平改革之路。我们今天客观地看历史,可以说“预备立宪”是清末新政必然要走的一步,也是清政府挽回戊戌政变以来人心丧失的最后一次机会。然而这个机会,后来的当政者却没有抓住。

  1908年光绪、慈禧去世,清政府的掌舵人变成了年仅26岁的皇亲贵族子弟、摄政王载沣。载沣没有政治历练,对宪政也根本不懂,心中想的只有一件事:如何保住权力。他一上来,先把袁世凯开回了老家,人说他是为兄光绪报仇,可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何必如此匆忙?况且袁氏当年在戊戌政变中属于事后的揭发交待以自保,并非如所传是出卖光绪、导致政变的罪魁祸首。载沣驱袁,实际上还是为了眼前的权力之争。袁世凯虽然为政名声不好,但却是能够掌控重兵的“能臣”,而且他公开拥护立宪,又是汉族官僚集团的代表人物。袁的去职,削弱了清政府稳定局势的执政能力,也加剧了高层权力的分崩离析。

  有清一朝长期实行民族歧视政策,政治上压制和排斥多数民族汉族,满族则有种种特权,这是它难以长治久安的一个死穴。新政中,这项弊政正逐步改革。显然,改革能得民心,倒退则失民心,而载沣连这也不明白,只知道用自家人可靠。他接着不顾宪政改革的规矩,成立了一个以满亲贵族为主的内阁,13名阁员中满族9人(其中皇族就占7人),汉族只有4人,史称“皇族内阁”。载沣的两个弟弟也入了阁,执掌陆海军,这两个纨绔小儿只对出国考察感兴趣,等他俩在国外转了一大圈回来,革命就临头了。

  谙知民心和善于协商与妥协,是合格政治家的基本素养,载沣则不合格。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之初,未具体定出召开国会的时间表,后经民间要求,承诺以9年为期,而民间觉得9年太长,要求缩短,载沣很不情愿地减了3年,然后关闭协商大门,说谁再提要求就是捣乱,对请愿者实施弹压,其举措僵化笨拙,没有回旋余地。那些请愿者(主要是学生)原本无反政府之心,曾有学生绝食甚至断指书写“血诚”二字表示爱国,当局如能耐心地与他们协商对话,各作妥协,不见得不能解决问题。然而这些满腔爱国情怀的体制内拥护宪政人士却遭到清政府像对待敌人一样地打击、镇压,这才彻底绝了他们和平改革的希望,转而纷纷投入革命阵营。

  清政府的经济改革,从洋务运动时期的“官办”、“官督商办”逐渐转向鼓励发展民间私营工商业的“恤商惠工”政策,光绪皇帝活着的时候,力主民间筹资办铁路。后来当政者自信心愈发不足,觉得还是国营对政权有利,盛宣怀入了载沣组织的内阁主管铁路,更是支持恢复国营政策,其出发点也不见得没有私心(盛家控股的汉阳铁厂主要产品铁轨急需国家订货)。本来,一项经济政策的调整,如果处理得当,特别是政府一方能够充分照顾民间利益的话,不见得会出什么大事情。可是清政府不把民间利益当回事,许多商民手中的铁路集资券成了废纸。地方官员又蛮横对待抗议民众,川督赵尔丰下令开枪,激起更大的民愤与民变,一场号为“保路”的大规模民众群体性事件首先在四川爆发,它成了辛亥革命的导火索。

  1911年10月10日的武昌新军起义,是由前一天革命党人在汉口偶然弄爆炸弹引起的。和革命党人的其他许多次暴动一样,他们这次举事组织及行动得也并不好。9日事发后,事主仓皇出逃,组织花名册等重要文件尽落当局手中。10日的起义,是新军中的革命者不甘束手待毙之举,带有半自发性质。而新军营以上军官早已对清政府离心离德,纷纷弃职不管,任由兵士们行动。于是,一个局部地方性的事件,迅速点燃全国的干柴烈火——推翻清王朝的辛亥革命变为了现实。前述侯宜杰先生的书,其最后一章的题目是:失人心者亡。这是最为恰当的历史结论。

  所以,清政府当年推行的维新、新政乃至“预备立宪”,是它企图顺应历史潮流的一种努力,曾使其获得了一些人心,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其统治的时间;但是后来执政集团肆无忌惮地大开改革倒车,逆历史潮流而动,才最终使它人心丧尽,一朝覆亡。


(编辑: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