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
http://www.cflac.org.cn   2007-09-05      来源:中国文艺网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

——一九五三年十月六日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二次代表大会上通过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中国文联)。

  第二条 本会为全国文学艺术团体的联合组织,其任务为:团结和动员全国文学艺术界努力创作和学习,积极为国家建设服务,协同政府文化部门奖励优秀文学艺术作品,并加强对外的文化艺术交流工作,致力保卫世界和平的事业。

  第三条 本会采团体会员制。凡全国性的和省市级以上的文艺界各种联合团体,均得申请加入本会,经本会全国委员会主席团批准后,即为本会会员。

  第四条 本会由各会员团体推选代表若干人及本会特邀代表若干人,组成代表大会。由代表大会推选全国委员若干人,组成全国委员会。由全国委员会推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及主席团委员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主席团处理本会日常工作。

  第五条 本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全国委员会召集之。全国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由主席团召集之,必要时均得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六条 本会全国委员会得根据团体会员建议及其他需要增选或改选全国委员若干人,但每次增选或改选的人数不得超过原有总数的十分之一。

  第七条 本会全国委员会主席团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主席团处理会务。主席团并得视工作需要,设立适当的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