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
多方参与 多样类型 多种途径
杭州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
最近,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补助2012年度社会力量举办公共文化的4个项目中,社会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项目占了3个,分别是杭州藕花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举办的江南水乡民俗风情展示馆、杭州双溪禅茶文化有限公司举办的非遗展示馆和民办的塘栖书场。这只是余杭区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的一个缩影。
从2006年始,余杭区确定每年的农历五月为“余杭非遗保护月”。截至2012年底,余杭区拥有社会力量举办的非遗展示馆(室)15个、总投资1218.5万元,与非遗项目相关的民营生产性企业151家、总投资6240万元,民间非遗传承作坊56个,恢复省级民营老字号企业3家;社区、村建立优秀非遗项目传承基地17个,学校创办的非遗传承教学基地10个;拥有非遗业余传承骨干团队348支、16300余人,非遗传承人97名,非遗保护志愿者和民间骨干1300多名。
参与主体、方式多样
在余杭,参与非遗保护的主体多种多样,有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民营企业主、民间热心人士、民间艺人和非遗传承人等,方式也不尽相同。沈万林原来是经营轻纺业的一位民营企业家,他将企业经营积累的750万元投资非遗展示馆建设,并出资近百万元,走遍京杭运河沿线八大城市和乡村,收集民间糕模1500余件、民间生产生活桶具近百件,其展示馆成为浙江省非遗宣传展示基地。马岳思原是一位木匠,他凭借对古琴斫制技艺的热情,转身成为浙江省目前唯一的古琴斫制艺人,年斫制古琴100余把。杭州山沟沟旅游度假有限公司将当地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入景区,出资建立非遗传承基地。民营企业杭州双溪禅茶文化有限公司投入上千万元,开设了径山茶文化展示馆和书画艺术馆等非遗场馆一条街。
一些非遗项目传承人也积极投资建立生产性保护基地,通过生产、流通,传承核心技艺。殿堂壁画传承人张炜投入上千万元建立殿堂壁画生产基地,使这一即将失传的传统绘画得到有效保护与传承。余杭纸伞传承人刘有泉投资建立纸伞生产作坊,保护传承余杭纸伞制作技艺。余杭在2007年还成立了有65名社会热心人士参加的非遗保护志愿者队伍。许多热心传统文化的民间人士,纷纷以志愿者身份投入非遗保护。民间人士张长工花几十年心血搜集编著了余杭民间山歌集《古歌悠扬》,还荣获了中国民间文艺最高奖——山花奖。
社会力量效应渐显
广大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事业,是社区群体对民族文化本源性的一种意识觉醒,是一种回归传统的实践行动,更是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中一股强大的正能量,弥补了公共财政投入的不足,推动了政府部门职能转变,也促进了非遗保护主体的回归。
余杭区非遗资源丰富,在全区非遗普查中,排查出非遗线索57495条,应该保护的非遗项目5774项。面对如此庞大的保护任务,如果仅靠公共财政的投入,难以适应保护事业的迫切需要。而近4年余杭区社会资金投入非遗保护传承和利用达8132万元,约占全区投入保护资金总量的35%,而且这一比重还在不断提高,成为公共财政进行文化遗产保护的有力补充。
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非遗保护,不仅保护了非遗本身,同时也使一大批传承人和民间艺人得到社会的尊重,真正成为保护的主体。如“余杭滚灯”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汪妙林,在南苑街道西安社区建立了滚灯传承基地,他也成了滚灯传承的“香饽饽”。闲林灶头画艺人阮士荣两年中画了188幅农耕文化的风俗画,成为群众喜爱的“抢手货”。
保护好参与热情
余杭区委、区政府在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中,首先强化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2007年、2012年,区政府先后召开全区非遗保护工作大会,既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保护担当,更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非遗保护。全区公共财政投入非遗保护的资金不断加大,仅区级财政每年专项用于非遗保护的资金就达400多万元,同时建立了社会力量办公共文化的扶持资金,2011年、2012年共补助430万元。
为了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非遗保护传承,余杭区努力拓展社会各界支持非遗保护的渠道、平台和方式,做到不拘主体、不拘形式、不拘内容,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聚各方力量,汇多路资源。2011年,余杭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共文化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共文化的实施办法》,对社会力量兴建和运营非遗场馆、举办公益性宣传展示活动、建立公益性非遗保护队伍等给予优惠措施。将社会力量兴办的非遗建设项目纳入余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审批时给予与国有单位同等优惠待遇,使民办公共文化项目在土地使用、规划建设、从业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国有文化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对于社会力量新建的非遗场馆,根据建设投资额或建筑面积,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其中单个非遗场馆建设项目的最高补助额达400万元。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极大地推动了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的热情。
(编辑:单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