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如此“监督”法理不容
多名记者涉足金钱交易被移送司法机关
媒体如此“监督”法理不容(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典型案例⑵)
中国经济时报社河南记者站被撤销
北京4月10日电 以获取金钱为目的是新闻敲诈区别于正常的新闻采访报道的主要特征。近来,个别新闻媒体利用舆论监督写曝光文章向基层单位施加压力谋取非法利益,给基层工作造成巨大困扰,干部群众反映强烈。近日曝光的中国经济时报社记者站及记者敲诈勒索就是一起典型案件。
经查,中国经济时报社记者郗永丰自2010年10月担任该报河南记者站副站长(主持工作)以来,借助记者站工作之便和记者身份,与该报记者李国鹏、原记者耿付安、事业发展中心主任乔国栋、河南记者站工作人员刘云涛等人,多次利用新闻采访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
2011年春,郗永丰、刘云涛收受河南兰考县某企业共5000元现金后,未对该企业涉嫌污染等问题进行公开报道。2011年年底,两人先后两次到河南省潢川县采访教育局涉嫌违规问题,平分潢川县有关部门送来的1.8万元现金后,未进行公开报道。
2011年夏,郗永丰受人请托,由耿付安和乔国栋出面协调,使李国鹏停止对河南省某房地产涉嫌违规问题的报道。事后,郗永丰、乔国栋、李国鹏各收受5000元现金,耿付安收受1.5万元现金。2011年至2013年,郗永丰收受某银行9万元现金,由乔国栋出面斡旋李国鹏等记者,使其停止对该银行的曝光。事后,郗永丰分得2.5万元,乔国栋分得5万元,李国鹏分得1.5万元。
2011年下半年,郗永丰受河南潢川县某施工企业之托,安排刘云涛撰写批评稿件,发给河南新乡市相关职能部门,向欠款的房地产公司施压,成功帮助其追讨工程欠款。两人共获得4.5万元酬金,此后未对该负面新闻进行报道。
2012年春,郗永丰、刘云涛向河南南阳移动公司负责人发去该公司涉嫌话费虚高的批评稿件,迫使该公司支付正面报道费用5.8万元,郗永丰将5.8万元占为己有。
此外,中国经济时报社河南记者站还存在利用采访活动违法从事报刊发行的问题。2011年11月,该报河南记者站利用采访某银行负面新闻之机,要求该银行及某农村信用社订阅《中国经济时报》。2013年5月,中国经济时报河南记者站再次要求该银行订阅报纸。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新闻媒体利用职务便利斡旋其他媒体或记者消除负面报道谋取非法利益、利用新闻舆论监督介入企业经济纠纷谋取非法利益、利用舆论监督强迫企业搞有偿宣传谋取非法利益等行为,严重背离新闻事业宗旨,严重违反新闻职业准则和新闻宣传纪律,已经涉嫌违法,必须从严追究。
目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撤销中国经济时报社河南记者站,吊销郗永丰、乔国栋、李国鹏新闻记者证,并将涉案记者和耿付安、刘云涛列入不良从业记录,郗永丰等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该案同时被移送报纸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该报社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编辑:孙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