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报:又见那让人闹心的“首创”
现如今,不论是影视剧和一些演出的宣传海报上,还是很多媒体的报道中,“全国首创”、“世界首演”、“中国一绝”、“全球上映”、“全球首播”、“填补空白”等字眼可谓屡见不鲜。就拿近日上映的动画电影《火焰山历险记》来说,制片方在宣传时强调“首部自制”,可是很多观众一看就发现,此片无论故事、人物设定,乃至所有画面,都与8年前台湾导演王童执导的动画片《红孩儿大话火焰山》如出一辙,唯一的区别不过是更换了片名、制片单位名称、导演和主创名,进行了重新配音,另外将画面色彩调得更加鲜艳。
而这样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俯拾即是。比如说,今年年初李继宏重译的《小王子》《老人与海》等书发行之际,出版方在没有任何标准、任何参考数据的前提下,就鼓吹“迄今为止最优秀译本、迄今为止最权威、最经典的译本”;一直受到消费者诟病的椰树集团在广告中自称椰树牌椰汁为“世界首创”、“中国一绝”,最终激起众怒,并被有关部门勒令停止宣传;而2009年由吴镇宇执导的影片《追影》更是将夸大其词的宣传口号推向了“极致”,在影片宣传片中冠以“全宇宙上映”的字样。再看一些媒体的报道,诸如“美声四季”首创美通跨界、×××首创电声快板、×××音乐作品演唱会上海站首创电影化叙事等标题也是层出不穷。
所谓首创,不仅是指第一次或第一个,而且还强调创造性。首创是一种行为,更是一种精神。而这种精神是人类活动最有力的推进力量,这无疑是值得尊重和推崇的,但当首创被频繁地用在文艺作品之上时,不见得是一件好事。细究很多贴上“首创”之类标签的文艺作品,我们不难发现,夸大其词的宣传不过是推销作品的一种手段或噱头。特别是一些中小成本电影,由于对观众的吸引力不足,如何收回成本就成了制片方首先考虑的问题。为此,他们不得不采取众多的宣传手段来推销,有些甚至不惜夸大事实进行宣传。广开思路为新作品做宣传无可厚非,但无视他人成就而夸大其词、自我标榜实不足取。艺术创作历来鼓励和提倡首创,但这种首创应建立在作品的确超越前人或独树一帜的基础之上,而不是在别人的成果之上改头换面一下就大言不惭地标榜自己是首创。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高科技的发展,“首创”、“率先”、“填补空白”之类的事肯定越来越多。作为媒体,应该对自己的报道对象进行深入采访,如实介绍;在报道中如果没有绝对的把握,首创之类的词语也应该慎用。断不可随意“拔苗助长”,更不应为了增加报道的“分量”,抓住一点信息就大做文章,让“首创”这种哗众取宠的风气肆意蔓延下去。
不能否认,在所有冠以首创之类的宣传中确实有些名副其实,但综观这几年的实际情况,名实相悖的无疑是多数。演出、影视剧的宣传方式与观众的需求存在着某种联系,既然存在这种夸张的宣传海报,就肯定会有观众买账。表面看来,贴上这些夸大其词的宣传标签,在短时间内的确能够起到博人眼球的效应,但观众见得多了,就难免产生反感情绪。质言之,“宣传”再好,真正吸引和留住观众的永远是作品自身的质量。
(编辑: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