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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城市雕塑成为视觉垃圾

时间:2013年05月03日来源:《光明日报》作者:唐湘岳 通讯员 沈剑奇 江 静

乌鲁木齐“飞天”雕塑已被拆除。资料图片

武汉“生命”雕塑被网络评为“最丑雕塑”。资料图片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雕塑院院长吴为山继此前就规范和提升全国城雕水平递交提案之后,再度呼吁“让城市雕塑成为‘美丽中国’文化标志”。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雕塑在全国也呈现出井喷式的状态。然而,迅猛发展的势头却被毫无章法的发展方式盖过,成为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

  “城市灵魂”,惨遭亵渎

  2012年12月20日,由网友投票评选出的全国十大丑陋雕塑一经出炉,就引起了强烈关注。这场投票历时3个多月,投票数超过500万。最终,武汉“生命”雕塑、重庆洪崖洞“记忆山城”等赫然上榜。有人调侃道,“生命不息,雷人不止。”

  这些雕塑究竟丑在哪里?

  刘女士到苏州旅游,看到了金鸡湖畔饱受争议的“老子吐舌”雕塑,颇为惊讶,“老子是万民敬仰的圣贤,但是这尊雕塑中,老子吐着舌头,露着牙齿,显出一副十分难受的样子。我觉得这和我心中的老子形象有着极大的反差。”雕塑创作者田世信解释称,这尊“刚柔之道老子像”的雕塑诠释了老子思想的核心,“道法自然”“无为而治”。以唇齿比拟刚柔,是一种追求,更是一种警示。

  如果说设计者的创作初衷和大众的理解相背离,让一些雕塑家有些委屈,那么另一些作品则丑得名副其实。“看到网上关于最丑雕塑的评选,确实被雷得不轻。比如榜首的‘生命’,创意简单又杂乱无章,就是一个鸟窝嘛。”美术专业的学生苏楠说,“还有昆明的‘裸女’和重庆的‘美女入浴’,毫无造型可言,又十分低俗,实在不知道其艺术价值体现在哪里,简直是在污染大众的眼睛。”

  乌鲁木齐的“飞天”雕塑,自诞生之日起就在微博上火了一把。“我要和女神合个影。”“快来组队观看女神!”等略带调侃意味的微博不断,还有网友模仿雕塑的姿势拍照,甚至把网上的图片PS成各种怪异造型。不到1个月,“飞天”被拆除。

  中央美术学院的学生苗培也十分关注城市雕塑,她表示,如“望京欢迎您”雕塑,只是“迷你版”的上海世博会中国馆,模仿痕迹太严重;像郑州的“黄河女儿”雕像,一味求大反而弄巧成拙;还有一些雕塑中规中矩却毫无特色,缺乏创新。“这些雕塑都被市民认为是丑的,是不被认可和接受的。我觉得大众审美水平的提高,反过来也促使了对于城市雕塑质疑声的增加。任何敷衍的作品都躲不过大众的眼睛。”

  “我们有661个城市,不锈钢球就做了几十万只。‘托起球’代表希望、一颗星就是光明。”吴为山曾多次公开批评这些毫无创意和精神内涵的城市雕塑,“关键问题是我们不鼓励创造,却要求在短时间内复制。”

  雕塑次品滋生的土壤

  湖南科技大学设计系教师胡瑶提起了她最爱的雕塑,“我的家乡在湘潭市,那座君子莲雕塑,矗立30多年了,依然觉得很经典。”胡瑶说,离开家乡求学后来又回到家乡工作,这座雕塑给了她格外的亲切感。四位亭亭玉立的采莲姑娘面带微笑,池周的50只喷泉向中心凌空弧形飞溅。在她看来,这尊雕塑既反映了湘潭的“莲城”文化,也代表了“出污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高洁品格,如同这座城市与这里的人们一般安然、纯净。

  “我也参与过一些地方的城市雕塑设计,让我感触最深的是,城市雕塑有时取决于地方政府的态度,尤其是个别领导的审美水平和喜好。”在胡瑶看来,好的雕塑作品不是造型华美、风格独特的,而应当是符合地方文化特色的,“因此,仅凭决策者拍板显然是不妥的。”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缺乏监管制度和相关法律条文给了一些雕塑次品滋生的土壤。“如今竞标与否似乎并没有太大差别,缺乏监管机制,就难以保证作品的质量。”他还谈及行业风气不正,“美术批评家本来应当犀利地提出意见,提升整个行业的水平,而现在批评家却成了表扬家,为了利益,蓄意迎合某些人的喜好。”而过分注重“大师”“专家”而忽略审美、从业人员水平参差、政绩工程导致雕塑“早产”等也导致了城市雕塑乱象丛生。

  曾留学英国的周瑞告诉记者:“国外有很多经典的雕塑,比如哥本哈根的‘小美人鱼’,惟妙惟肖,仿佛让人置身于安徒生的童话世界。好的雕塑背后都会有一个美丽的故事,像布鲁塞尔的‘撒尿小童’是小英雄于廉,新加坡的‘鱼尾狮’讲述了新加坡由来的传说。”但她认为,每个国家有自己独特的历史文化背景,不能全盘否定国内的雕塑,如广州的“五羊”、珠海的“渔女”等已经成为城市的标志,激励着一代代人。

  城市雕塑应反映城市精神

  “一些设计者认为的巧妙构思、与国际大都市接轨的‘现代主义雕塑’,公众却看不懂、不理解。其实,板子不能打在公众身上。如果艺术家都能沉下身子,接地气,问计于民,就能创造百姓喜闻乐见的好作品。”博主“秋春涵双”评论说,“如潮的责骂声表明了百姓对丑陋的一种态度,一种愤怒,一种对中国城市文化的期待。”

  2006年颁布的《城市雕塑管理办法》中,将城市雕塑定义为“为美化城市或用于纪念意义而雕刻塑造、具有一定寓意、象征或象形的观赏物和纪念物”。条例中对两个类型的雕塑做了说明,“反政治、反人类”的、“色情”的雕塑不能出现。但是如何界定,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

  雕塑家徐济发认为,艺术是可以有标准的,否则就无法鉴别好坏,而这个标准的确立对于行业的规范是极为有益的。他表示,自己在留学世界四大美术学院之一的俄罗斯列宾美术学院期间,感受到俄罗斯城市雕塑令人惊叹的艺术价值,无论是文化底蕴的传承还是创作的艺术性都是世界顶级的,普通百姓受到的艺术熏陶也较多,根本不能容忍不好的作品存在。而相比之下,我国雕塑发展起步晚,相关机制不够完善,但是最基本的是雕塑作品应当很好地反映当地的历史文化、城市精神。

  徐济发提出了一座城市雕塑诞生的合理流程:首先,确定主题,进行整体规划,再形成文案,邀请当地历史学家、文学家等配合雕塑家完成创意;其次,雕塑家开始创作,由5人以上的评审团(评审团成员应来自不同地域)提出意见,雕塑家进行修改;然后,做出样品进行公示,在市民中对作品的满意度进行抽样调查;最后,雕塑家开始创作,并由技术质量监督员全程监督。“城市雕塑作为城市的一张名片,需要兼顾到各个方面,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更不是个别人的意志能够决定的。”


(编辑:孙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