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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再修《著作权法》强化执法保护知识产权

时间:2012年11月18日来源:新华网作者:袁汝婷 璩静

  新华网北京11月17日电(记者 袁汝婷 璩静)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日前对媒体表示,中国《著作权法》正在修改中,修法重点之一是强化法律惩罚措施、强化执法保护知识产权力度。柳斌杰说,这次修法是一次“全面的修法”,在“保护上下了力度”。

  去年7月,中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启动并持续至今,分别于今年4月、7月公布草案第一、二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草案第一稿共收到社会和个人1600多份意见。充分听取各界声音后,国家版权局又公布了第二稿,其中限制了延伸性集体管理的适用范围,并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教唆或帮助侵权的连带责任。

  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后,草案已几易其稿。国家版权局《著作权法》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自强表示,提高著作权保护水平是本次修改著作权法的主要目标之一,第三次修改草案增加了行政执法措施,规定了权利人选择损害赔偿的方式,提高了法定赔偿标准,增加了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扩大了侵权者过错推定的范围,完善了技术保护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制度,进一步提高了著作权保护水平。

  这次《著作权法》修订引起了广泛的国内外关注。仅第一稿公布后的短时间内,百度、新浪等中国各大门户网站有关著作权修法改的消息和讨论点击率超百万,著作权人及其权利人组织,出版、广播影视、互联网、软件等产业界主动与起草部门沟通,组织研讨活动,积极反映期利益诉求。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陈仲伯告诉记者,《著作权法》修订尚未完成,相应的刑法调整尚未出台,但相关高层官员的表态中释放出了中国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日益重视的信号。

  “整个法律趋势是越来越严格的。这是一种信号,显示出政府打击盗版的措施将越来越严厉,入刑门槛将越来越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将越来越强化。”陈仲伯说。


(编辑: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