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联网讯: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8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出席会议。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就宪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全文见第二版)。王兆国说,这次修改宪法总的原则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体现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基本经验,把党的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根据这个原则,这次修改宪法不是大改,而是部分修改,对实践证明是成熟的、需要用宪法规范的、非改不可的进行修改,可改可不改的、可以通过宪法解释予以明确的不改。
王兆国说,修改宪法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党中央十分重视,强调在整个修改宪法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严格依法办事。《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就是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直接领导下,按照中央确定的这次修改宪法总的原则和工作方针,经过半年多工作形成的。《建议》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多次讨论研究,提请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后,由党中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提出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中央《建议》进行了认真讨论,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共同意见,形成并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和宪法修正案草案,决定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王兆国说,从中央《建议》到宪法修正案草案的形成,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足我国国情。讲法和讲政治是统一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修改宪法,必须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王兆国在说明中具体介绍了宪法修正案草案的主要内容:
一、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这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这反映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既是对社会主义文明内涵的极大丰富,又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理论的重大发展。
三、在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统一战线不断扩大。这样修改,有利于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四、完善土地征用制度。征收和征用既有共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都要经过法定程序,都要依法给予补偿。不同之处在于,征收主要是所有权的改变,征用只是使用权的改变。为了理顺市场经济条件下因征收、征用而发生的不同的财产关系,区分征收和征用两种不同情形是必要的。
五、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全面、准确地体现了党的十六大关于对非公有制经济既鼓励、支持、引导,又依法监督、管理,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精神。
六、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一是,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全体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都给予保护,保护范围既包括生活资料,又包括生产资料。二是,用“财产权”代替原条文中的“所有权”,在权利含意上更加准确、全面。三是,增加规定对私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制度,有利于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关系。
七、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这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八、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这次把它写入宪法,可以进一步为这一方针的贯彻执行提供宪法保障。在宪法中作出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宣示,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有利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我们在国际人权事业中进行交流和合作。
九、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宪法修正案草案在宪法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中增加“特别行政区”。在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作这样的修改,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实际情况。
十、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宪法修正案草案将宪法中的“戒严”修改为“紧急状态”。这样修改,“紧急状态”包括“戒严”又不限于“戒严”,适用范围更宽,既便于应对各种紧急状态,也同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相一致。
十一、关于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宪法修正案草案在宪法关于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中增加“进行国事活动”。这主要是考虑:当今世界,元首外交是国际交往中的一种重要形式,需要在宪法中对此留有空间。
十二、修改乡镇政权任期的规定。宪法修正案草案把乡、镇人大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这样,各级人大任期一致,有利于协调各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人事安排。
十三、增加对国歌的规定。宪法修正案草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赋予国歌的宪法地位,有利于维护国歌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的国家认同感和国家荣誉感。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李铁映主持会议。他在会议结束时说,今天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大会谨向各位妇女代表、女委员、女工作人员致以节日的祝贺。
丁石孙、顾秀莲、乌云其木格、韩启德、习近平、毛如柏、朱丽兰、杨景宇、宋法棠、张学忠、房凤友、孟建柱、赵乐际、袁武、郭伯雄、郭金龙、曹伯纯、储波等执行主席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来源:2004年03月08日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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