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联网讯: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关押的一名15岁少年犯,因伙同另外两名少年轮奸少女,被依法判处重刑。据他本人交代,10岁时他就开始看有色情内容的图书,看色情音像制品是他的爱好。
这绝非偶然现象。出席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的委员们指出,不良文化已成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直接诱因。
被人亲切地称为“法官妈妈”的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尚秀云指出,上个世纪80年代,未成年人犯罪多表现为一般盗窃、打架斗殴,到了90年代末,未成年人犯罪向抢劫、重大盗窃、杀人等方面发展,犯罪性质明显恶化。
“据统计,1999年以来,未成年人犯抢劫罪的已代替犯盗窃罪的上升为第一位,他们的暴力倾向明显。”尚秀云介绍,2003年9月,海淀区法院少年法庭随机调查的100名在押未成年犯中,犯抢劫罪的占71%,经常看含暴力内容的音像制品并受影响的占75%。此外,这100名未成年犯中,经常进入电子游艺厅的占66%,经常进入网吧的占30%,经常看色情内容书刊、音像制品的占61%。
全国政协委员、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张新建指出,网络游戏的内容多是带色情、搏杀、武斗等情节,使一些痴迷于游戏的青少年大受影响,甚至纷纷仿效。火爆刺激的内容容易使他们模糊了道德认知,淡化了虚拟世界与现实生活的差异,误认为这种通过伤害他人达到目的的方式是合理的。一旦形成这种错误观点,他们便会不择手段地模仿欺诈、偷盗甚至对他人施暴的行为,不但会在网上甚至会在现实生活中发生。
据有关专家对北京市6个城区、53所不同类型中学的3000名中学生上网状况调查显示,22%的被调查学生浏览过色情网站,19.6%的中学生在别人的诱惑下,上网聊过男女两性话题。
“庸俗的社会文化和不良的社会风气,也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之一。”尚秀云举例说明,她所接触的一个失足少年说:“我爸爸有好几个情人呢,我才2个算什么呀!”
“一些武侠书籍、影视作品中表现的江湖习气,争抢打斗也在一定程度上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未成年人。”张新建委员说。
委员们呼吁,要通过对影视作品实行分级管理、建立绿色网吧等,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李薇薇 张景 勇 张玫)
来源:2004年03月05日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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