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届中国职工艺术节单项活动筹备工作事项的通知
http://www.cflac.org.cn  2007-05-23  作者:  来源:中国文联网
 

附件7

第二届中国职工艺术节“中国石化杯”全国职工摄影艺术展览活动方案

一、活动名称

第二届中国职工艺术节“中国石化杯”全国职工摄影艺术展览

二、时间地点

2007年10月在南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主办单位

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文联、中央文明办、中央电视台、中国摄影家协会

四、承办单位

中国石化文联、中国石化摄影家协会

五、参加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联牵头协调所在地总工会、企业文联统一报送,参与协办、承办第二届中国职工艺术节的各全国产业工会、产业(企业)文联均可向组委会报送参展作品。

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的职工,可以企业为单位,经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联推荐报送参展作品。

六、作品报送

1、所有来稿题材、体裁不限,在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国际摄影艺术展中已经入选的摄影作品不再参加此次展览。

2、作品尺寸一律为12英寸(长边)。入选后,使用胶片拍摄的作品,由作者提供经激光电子分色或扫描仪制作的TIFF格式电子文件光盘;使用数字照相机拍摄的作品,由作者提供TIFF格式电子文件光盘,由举办统一制作。用胶片拍摄的作品,请尽量使用激光电子分色,或使用底片扫描仪、高精度专业的CCD平板扫描仪制作电子文件,以免影响质量。其存储要求为无压缩TIFF(RGB)格式,文件大小不能少于4厘米。所有送选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3、组照每组限4—6幅(请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条粘连)。

4、参展作品均需认真填写组委会统一制定的报名表。同一作品不得在不同类别中重复报送,不同类别的参展作品务必在报名表上注明,例如:纪实类、艺术类以及黑白作品奖项。

5、参展作品作者必须对该作品拥有有效版权。组委会拥有对参展作品的使用权。涉及作品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

6、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展览的,均视为已同意本方案有关征稿的各项规定。征稿规定由组委会负责解释。

7、报送作品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8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8、本次展览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七、作品分类:

本次展览拟入选作品共400幅(组)左右,分以下类别:

1、纪实作品类:作品以形成历史图像文献为目标、关注社会自然生活等各类题材的作品,作品形式可涵盖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包括自然环境生态、人类社会生活两个方面)。本类照片要求真实纪录,不得修改原始影像。每幅(组)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

2、艺术作品类:作品以追求艺术效果为目标、注重作者主观情感的表达和作品的审美特征,题材范围可涉及自然生态、人文景观、社会生活、民俗风情、特定人物和静物、动植物等为对象进行审美表现的作品;也包括传统暗房技术加工影像、数字技术特技影像以及实验摄影等作品。

八、评选评奖

组委会将邀请不少于10名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并邀请有关人士担任现场观察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和评奖。

各类作品的入选及评奖数额将根据来稿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入选和获奖总数不变。

各类作品的入选数额和奖项设置如下:

1、纪实作品类:入选200幅(单幅100幅、组照45幅)

单幅:设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10个;

组照:设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4个。

2、艺术作品类:入选200幅(只收单幅作品)

设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3个。

3、评委推荐奖:

每位评委可特别推荐一幅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优秀作品,授予评委推荐奖。

4、优秀作品奖:

对入选作品的作者均颁发优秀作品证书。

5、优秀组织奖和特别贡献奖:

本次展览将对在组织工作和参展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对为本次展览成功举办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授予特别贡献奖。

九、联系方式:

本次展览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石化摄影家协会。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甘家巷

邮编:210033

联系人:石 菁

电话:(025)58977563 85406602(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