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第二届中国职工艺术节“中国三峡杯”全国职工声乐及京剧演唱活动方案
一、活动名称
第二届中国职工艺术节“中国三峡杯”全国职工声乐及京剧演唱活动
二、时间地点
2007年8月中旬在湖北宜昌分别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主办单位
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文联、中央文明办、中央电视台、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戏剧家协会
四、承办单位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五、参加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牵头协调所在地文联、企业文联统一组队,中国民航工会、中国金融工会、各全国性产业文联及艺术节的协办单位、承办单位均可组队参加。
参演节目的初评由各地区、各产业自行组织。在此基础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及中国民航工会、中国金融工会、各全国性产业文联可组织声乐、京剧各一个代表队参加在宜昌举办的复赛和决赛。每个代表队包括领队和艺术指导各1名,演唱者3名(其中声乐比赛民族、美声、通俗唱法各1名,京剧演唱不限行当3名,如系组合演唱或有配戏演员,名额适当放宽)。
六、活动形式
本次活动分声乐演唱和京剧演唱两个部分。
声乐演唱包括民族、美声、通俗三种唱法,组合演唱不单独列项,根据其唱法划分在三种唱法之中,演唱人数不能超过6人。每首曲目的演唱时间不超过4分钟(含前奏)。
京剧演唱分清唱、彩唱两种形式,行当不限,折子戏、集体演唱人数不超过6人。每个节目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七、节目报送
1、参演节目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中国金融工会、各全国性产业文联为单位,在初选(方式自定)的基础上统一报送。协办、承办单位可直接向本次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节目。
2、伴奏需CD光盘,也可以用MD光盘。
3、报送节目应在光盘上写明曲目名称、演唱者姓名、单位等,并认真填写组委会统一制定的报名表。
4、声乐演唱各单位报送节目不超过3个,各声乐代表队允许某种唱法空缺但不能在其它唱法中多报;京剧演唱各单位报送节目不超过3个。
5、鼓励演唱新创作品(指2002年后创作并未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作品)。凡新创作品报名时均须附曲谱(A4纸,打印20份),征得词曲作者同意,并在报名表上注明创作年份,由选送单位盖章确认,以便依据评选和评奖有关规定予以加分。
6、参演节目要求内容健康向上,富有时代气息。
7、参演节目伴奏一律采用CD、MD。京剧演唱如需现场伴奏,请在报名表中注明,由承办单位统一聘请专业乐队。
8、报送节目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7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评选评奖
1、由组委会邀请著名艺术家分别组成声乐和京剧演唱评委会,对参加本次活动的节目进行评选。
2、评委会在组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评选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评选结果由组委会统一公布。
九、奖励办法
1、本次声乐和京剧演唱分别设立表演奖和创作奖,每类奖项分别设立金、银、铜奖和优秀奖。对获奖节目将分别颁发奖杯和证书。
2、部分获奖节目将被选送参加第二届中国职工艺术节闭幕式文艺晚会的演出。
3、对认真组织、积极参与本次演唱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将授予优秀组织奖。
十、联系方式
本次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三峡工程总公司工会。
地址:湖北宜昌西坝建设路1号
邮编:443002
电话:(0717)6762278、6762363
联系人:裴成新 陈丽娜